華東時評:冷靜應訴反傾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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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12日 15:44 人民網-華東新聞 | ||
陶峰 ●近年來,發達國家相當數量的反傾銷調查和產品技術、安全標準等,存在狹隘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我們應據理力爭,積極應訴,保護自己的正當利益 ●要從理性高度認識傾銷與反傾銷,既要反對不公正、不合理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 日前,美國五河電子公司和幾家電子產品等工會組織狀告我彩電企業向美國傾銷彩電。長虹、康佳、創維、海爾等主要彩電生產企業均“榜上有名”。這是繼上個月中國出口球軸承企業打贏我加入世貿組織后首起中美反傾銷訴訟案件后,又一起引人關注的中美間反傾銷訴訟案件。 一個背景是,作為中國兩大貿易伙伴之一,此前歐盟運用WTO所允許的規則,先后數次裁定對中國彩電征收反傾銷稅,稅率高達44.6%,將中國彩電企業全部關在歐盟市場大門之外。可以預計,美國企業提起的此次訴訟,必將引起我彩電生產企業高度重視。 據悉,信息產業部已緊急召集我相關企業商量對策。在主張積極應對的聲音中,有一種傾向值得探討:一聽說有外國對我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立刻就懷疑別人是否又在揮歧視大棒,或是對我“一貫的別有用心”。 這種情緒化傾向,不僅為個別企業或媒體獨有,也不僅僅表現在傾銷與反傾銷領域,而多少帶有一點普遍性。關于“華為”和“思科”兩家軟件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國內某專業媒體就是站在保護民族企業利益的高度,義憤填膺地批駁了所謂“知識產權霸權”行徑。 世界貿易組織近日發布報告指出,自去年下半年以來,中國成為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要正確看待這一現象,必須對國際貿易現狀和爭端處理規則的歷史由來有客觀的認識。反傾銷是世界貿易組織允許的貿易保護合法手段,其數百年的規則形成過程,大都由歐美發達國家起主導作用,不可避免帶有對經濟落后國家的歧視意味。近年來,發達國家相當數量的反傾銷調查和借故出臺的產品技術和安全標準等,對發展中國家是非常不合理、不公正的。對這樣狹隘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我們應該依據WTO框架協議內的有關條款據理力爭,積極應訴,保護自己的正當利益。 其次,我們還應看到,國家和國家之間,企業和企業之間,為了本國和本企業的利益而發生貿易摩擦和爭端,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是正常的,沒必要大驚小怪。美日之間、美歐之間的貿易往來,不也常常鬧得臉紅脖子粗地揚言要互相實施貿易報復嗎? 同時,我們也應反思,在對WTO規則還沒有完全熟悉的情況下,是否也有少數的企業和產品為了尋求最大出口,在程序上、價格上有不盡謹慎和授人以柄之處?更重要的是,不管具體爭端怎樣,都應首先認識到,既已加入世貿組織,對摩擦的處理,也要按照公認的規則行事。即便有人故意發難,也必須冷靜地看到,那是一種被允許的對規則的“利用”,自我保護當然也要在規則之內行事。對貿易保護這種“夷之長技”怒目相向、嗤之以鼻,甚至動輒上綱上線等情緒化心態,于事無補,也有損于我國企業有理有節、誠實守信的形象。 因此,要從理性高度認識傾銷與反傾銷,為維護國際市場合理秩序和國內企業發展做好工作,既需要反對不公正、不合理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也應該反對偏狹的民族主義情緒。 《人民日報.華東新聞》(2003年05月12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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