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元元的確診與繼續疑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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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10日 10:11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周依亭上海報道 “病歷上完全寫的是疑似,還加了3個問號,怎么不到1小時,就變成了非典呢!?”繆自康緊緊地拽著于慧醫生的手臂,口氣非常絕望。戴歪了的藍色醫用口罩上面,眼睛里充滿了淚水。 5月7日傍晚17時30分,位于上海市楓林路183號的上海4家“非典”定點醫院之一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隔離病區家屬接待室內有6個人,除了記者,還有于慧醫生、1名護士,疑似病人陳麗(1個10歲的小女孩)的父母和可能是確診病人繆元元的父親繆自康。 繆自康只能通過監視器看著躺在病床上的女兒。他和女兒之間,現在被隔離病區的大門無情地隔開了。他的女兒繆元元今年才1歲。 于慧醫生很耐心地對繆自康解釋:“你看,你女兒符合1.2+2+3+4,按照我們剛拿到的衛生部新的臨床診斷標準,已經都符合了。”于醫生將一份說明給繆自康看,并讓他簽署了一份給家屬的通知書。 繆自康焦躁的情緒,也使另一對被診斷為疑似病人的陳麗的父母陷入了緊張,“那我們的女兒呢,她只是一點點發燒,怎么就變成了疑似病例了?” 雖然都看不到自己的女兒,但3位家屬都不愿意離開。 “就算是非典,我也要進去陪她。我女兒離不開我,我不怕。”陳麗的父親眼睛紅紅的,陳麗的母親忍不住哭了起來。新標準 繆自康一直不認為自己女兒是“非典”病人,雖然從北京過來,但一直接觸女兒的大人們都沒有生病。可病歷上為什么是疑似,還打了3個問號。 一位醫生解釋,今天拿到了上面發的最新的診斷標準。如果按照老標準就只能算疑似,而按照新標準,可以診斷為臨床“非典”病人。 什么是新標準?上海防非典指揮部專家組成員巫善明教授解釋說,衛生部的標準來確定的。衛生部到目前一共出過3次標準,第一次是4月2日,當時的疑似的診斷標準是1.1+2+3或1.2+2+3+4,非典的臨床診斷標準是:1.1+2+3+4或1.2+2+3+4+5。 4月14日,衛生部修改了診斷標準,根據WHO的原則,擴大了范圍。把1+2+3或2+3+4都列為了疑似病例,而把1.1+2+4或1.2+2+3+4都列入了非典臨床診斷標準。 5月3日,衛生部再次修改了標準,在4月14日的基礎上,將1.2+2+3+4也列入了臨床診斷標準的范圍。意思就是,只要是在疫區,并且發燒、肺部有陰影和白血球不高,就可以列入非典患者的名單。 巫善明說,“我們上海,有一個新的意見,就是將醫學觀察診斷標準1.2+3+4建議列入留院的醫學觀察中。這是因為上海的醫療條件比較好。這樣能夠更為嚴格地控制疫情的蔓延。衛生部同意了我們的建議。因此,我們在5月5日,將這個新標準下發了。” 按照巫善明教授的解釋,繆元元就屬于5月3日新標準的1.2+2+3+4。 這樣,眼看上海的第7例非典病例就要落在年僅1歲的繆元元身上。繼續疑似48小時 陳麗是上海人,在虹口區的一所小學三年級讀書。近期沒有出過遠門,只是她父親最近去過江蘇。陳麗的父親說:“在家測量體溫還不到38度,有咳嗽。送到虹口區中心醫院看病,在發熱門診測出肺部有陰影,就直接讓救護車給送到這里來了。沒想到醫院這么嚴格。” 在進隔離病房之前,記者摸過陳麗的額頭,由于剛吃過退燒藥,暫時并沒有發熱。看起來很健康。 醫生很警惕,“陳麗符合疑似診斷標準的2+3+4,因此最起碼要進入疑似病房觀察一段時間。” 繆元元的得病經歷和陳麗的完全不一樣。 繆自康在門口安慰一直在哭泣的丈母娘,他的太太好像被嚇呆了,一直說,我女兒繆元元不是“非典”。 繆自康是北京人,他4月24日自己開車,帶著妻子和1歲的女兒從北京來上海。途中將女兒放到了江蘇她姥姥家,5月4日,他又自己開車去江蘇將女兒接到了上海。 “我一直身體都很好。現在我和我太太、還有孩子的姥姥都很健康,肯定不會是啊。而且,我在北京的單位和住的地方也沒有聽說有非典病例。”繆自康繼續向醫生解釋。 此時,一位醫生走出來說,還在觀察中。 離開醫院的時候,繆自康很茫然,問記者:“我該怎樣回家?會不會傳染給別人,坐出租車可以嗎?我在八萬人體育場附近租的房子,回去肯定要被隔離,可惜連累了房東和鄰居。” 5月8日下午2點,公開的新聞顯示,上海沒有增加非典病例。也就是說,繆元元最后并沒有確認為非典臨床診斷病例。 當天中午,繆自康和記者都接到了醫院的說明:“繼續疑似觀察48個小時。”簡單的原因是:繆元元的身邊沒有病號,而且她的發熱不是很高,肺部陰影不明顯,另外白血球不是太低。還需要進一步觀察。 記者5月8日下午再次打電話給繆自康,電話中他不愿多說,但心情依然焦急。 5月9日下午4時左右,繆自康打來電話,驚喜地說:“女兒已經可以接受激素治療了,按照衛生部的解釋,屬于對抗菌藥物治療有效果,被排除‘非典’的可能性很大。” 祝愿繆自康和他的女兒健康! (應病人及家屬要求,文中所涉病人及家屬姓為真實,名為化名)背景資料 根據衛生部的解釋: 1.1就是與發病者有密切接觸史,或屬受傳染的群體發病者之一,或有明確傳染他人的證據。 1.2就是發病前二周內曾到過或居住于報告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并出現繼發感染疫情的區域。 2,3,4,5,的簡單解釋依次是:發熱,血白細胞不升高,肺部有陰影,抗菌藥物治療無明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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