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引發定金糾紛 造成損失該誰負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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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09日 16:11 經濟日報 | ||
為了切斷“非典"的傳播途徑,全國各地分別根據當地疫情作出了一系列防止人員群集的規定。 隨著這些規定的出臺,禁止項目內的一些法律紛爭也多起來。如持電影票不能如期看電影,要求退還旅游費用,退還網吧、迪廳等消費場所的月票及疫區內工程不能按時交工等。特別是“五一”前后許多新人為籌辦婚禮提前預訂了酒店、婚車,并交納了定金。“非典 法官郭敬波:先付款項性質不同 根據雙方約定的不同,這些先付款項的性質也有所不同,可分為定金、違約金和預付款及主合同履行費用四種情況。因“非典”造成糾紛最多的就是定金。定金,也稱定錢,是合同當事人一方,以保證合同履行為目的,于合同成立或合同沒有履行時,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款項。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三)項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所謂的“定金罰則”。婚慶公司或酒店為了減少合同風險,要求對方先行交付一定的款項,一般都明確該款項為定金。也有雙方當時未明確該款項的性質,那么按有關法律規定應視為預付款。 消費場所票據和旅行費等則屬于合同一方實際履行的一部分。 庭長王立謙:“非典”疫期歸責例外 對“非典”所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在歸責原則上有所不同。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時,受災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擔不履行合同的責任。如果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可解除合同;如果只導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可變更合同,免除責任人的部分合同義務。所以在“非典”這一不可抗力造成婚宴不能如期舉行,雙方可以變更合同,通過約定重新確定合同履行日期。任何一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這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非典”屬于自然災害,但它是不是不可抗力還要和當地的疫情以及政府防治“非典”所發布的一些通知、規定結合起來考慮,另外還要看這種不可抗力與合同履行有無密切關系。如現階段對“非典”防治,國家還沒有對公路、鐵路實施禁運,那么,退票就只能按照有關規定,而不能把“非典”作為自己無法坐車的不可抗力,要求全額退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所以不可抗力不僅可以使合同變更或解除,并可以免除未履行合同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定金罰則的責任和違約金所包含的責任。因此無論訂宴人還是酒店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都不得拒絕返還定金或要求雙倍返還。 不可抗力還可以合法延長合同的履行期限。 許多情況下,不可抗力事件只是暫時地阻止了合同的履行,而并不是導致合同完全、永遠地不能履行。這時解除合同確實不如維持合同效力,并延長履行期這一方式好,如“非典”防治中,工程所在地因被有關部門劃為“疫區”進行隔離,致使工程不能按時完工,延長履行期限就是最好的方式。另外,該條款也規定了不可抗力免責效力的排除,就是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責。如一個工程按合同約定應該完工的,但是因工程承包方的遲延而沒有完工,后該區被劃為“非典”疫區而實施隔離,導致合同履行期限再延長,這種情況下承包方就不能以該區被劃為“非典”隔離區作為自己的免責事由。 對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法》一百一十八條規定了不能履行方的通知義務,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依法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但他并沒有履行義務或沒有完全履行義務,這可能給對方造成一定的損失。這時,雙方利益處于不平衡狀態,一方無法實現全部權利,而另一方卻因此免責,在這種情況下,法律特別規定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義務一方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失。一方未盡通知義務則應對另一方的損失負責。如一方在酒店預定婚宴,由于“非典”而取消了婚宴,但并沒有及時將這一情況告知酒店,就要承擔酒店準備宴席而造成的損失。 如果在防治“非典”的有關規定出臺后,仍然訂立違反有關規定的合同,如當地政府已明令禁止婚慶,雙方仍然訂立婚慶有關合同的,則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屬于無效合同。 舉案說法 本報記者王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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