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監會正式進入角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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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05日 19:42 《財經》雜志 | ||
2003年3月25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下稱“電監會”),在北京市西長安街86號三層的一間會議室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成立。 電監會四位負責人柴松岳、邵秉仁、宋密和史玉波,第一次集體亮相,回答了媒體關心的問題。電監督會由此開始正式進入角色。 據介紹,新成立的電監會,編制為98人,將履行10大職能:1.負責全國電力監管工作,建立統一的電力監管體系;2.研究提出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建議;3.參與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制定,擬定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電力市場設置方案,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高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4.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輸電、供電和非競爭性發電業務;5.參與電力技術、安全、定額和質量標準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協同環保部門對電力行業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和標準進行監督檢查;6.根據市場情況,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有關電價;7.依法對電力市場、電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8.負責監督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研究;9.按照國務院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10.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會后,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接受了本刊的專訪。 在談到國務院為這個新生機構確定的10項職能時,邵秉仁認為,分量最重的是第九項,在未來的數年中,這將成為電監會的一個最主要的工作任務。 電監會是否會為電力定價?對此,邵秉仁反復強調,電監會不是政府組成部門,不能又管定價,又管監督,“這不是與監守自盜一樣嗎?” 邵秉仁分析說,中國集資辦電的歷史形成了“一省一價”、“一廠一價”甚至“一機一價”的混亂的價格體系,同時,短期內還不可能由市場形成電價。而作為一個基礎性的價格,電價與其他產業密切相關。因此,由計委管定價,由電監會進行價格監督,并根據監督的情況,提出價格建議,是符合當前現實的安排。 在相關法律方面,邵秉仁說,初步考慮是年內先制定《電力監管條例》。《電力法》也被國務院法制辦列入了今年的計劃。現在的《電力法》是1997年的,現在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已經非改不可了。 在經費問題上,電監會將采用國際通行的收費模式,收取的費用上報財政部后,再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由財政部將經費下撥。據知情人士透露,很可能采取電企業按裝機容量收費,輸電企業則按交易量收費的方式。 據悉,現在電監會七個部門的負責人都已全部到位,原來電力體制改革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也整建制地搬了過來。 與此同時,地方機構的組建也緊鑼密鼓地展開。邵秉仁介紹說,今年內就將著手組建分支機構,下半年至少要搞兩三個分支機構的試點。至于今后是兩層架構還是三層,現在還在研究過程中。據悉,電監會首先在華東、東北或者是川渝電網搞試點。 那么,下一步的分支機構到底是先搞省網還是先搞區域網?邵秉仁透露說,具體的思路還要進一步研究。但是至少在華中和東北這兩個相對比較成熟的市場,分支機構應該建立起來。一個總的原則是監管機構的設置要有利于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促進聯網。 在電監會未來的工作中,首當其沖的就是區域電力市場如何建立。 區域電力市場和省級電力市場、市一級的電力市場是什么關系?另一方面,提到區域電力市場就必然涉及另一個棘手的問題:區域電網公司的劃分。 除此之外,在目前很多區域電網的省與省之間電力交易還很少的情況下,電力交易市場是否與區域電網公司配套?競價上網如何與目前的“一廠一價”銜接,在保證投資者利益的同時,又達到競爭的目的? 每一個問題,都是擺在電監會面前的硬骨頭。 編者注:本文章為4月5日《財經》所刊登文章的精簡版。 其他文章: 銀監會即將正式掛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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