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滬證交所要求做好季報工作 季報披露應在本月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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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01日 08:2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記者華強 劉興祥 深滬證券交易所今日分別發布通知,對上市公司做好今年第一份季度報告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通知要求,凡在2003年3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均應當于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季度報告的披露工作;4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今年第一季度業績,也應于4月30日前按要求披露今年第一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本次季度報告披露時間不得早于其2002年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如在4月30日前無法完成季度報告披露工作,交易所將自5月1日起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其公布季度報告,同時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通知指出,2002年度被注冊會計師出具有解釋說明段、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應在本次季度報告中具體說明2003年第一季度對相關事項的解決情況。另外,上市公司預計2003年半年度凈利潤為負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變動(一般指上升或下降50%以上),應在本次季度報告中予以警示并說明。公司對已披露的2003年年度經營計劃或財務預算有調整的,也應在季度報告中說明有關調整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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