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簽名“刷”掉萬元真鈔 信用卡安全敲響警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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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31日 10:05 新華網 | ||
新華網上海3月28日電(記者俞麗虹)用一張撿來的信用卡,憑一個錯得離譜的假簽名,竟然輕輕松松在兩家商場“刷卡”消費萬余元。日前發生在上海的一起信用卡盜用事件,為信用卡的使用安全問題敲響了警鐘。 消費者張先生是某銀行的信用卡用戶。不久前,張先生使用ATM機提取現鈔,最后卻忘了拿回自己的信用卡。3天后,張先生才匆匆忙忙趕到發卡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不料,銀 “盜用者在商場刷卡消費時,根本不需要提供密碼或者有效證件,僅憑一個簽名就能實現交易。更可氣的是,那個盜用者仿冒我的簽名時竟然還寫錯了!”張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國內不少商業銀行為了簡化刷卡消費的手續,提高刷卡效率,紛紛廢除以往要求持卡人輸入信用卡密碼、出示有效身份證明等規定,而只需要提供一個有效簽名即可。“所以,盜用者可以拿著撿來的信用卡,毫不費力地痛快消費。” 據介紹,根據發卡機構制訂的信用卡使用章程,持卡人拿到信用卡后,應立即在磁卡背面規定位置簽上自己的姓名。以后每次刷卡消費時,受理銀行卡的商戶會要求持卡人在結算單上簽名,而磁卡背面的簽名就是商場收銀員進行核對、判斷真偽的主要依據。 “提供有效簽名是國際慣例,但在實際操作中也隱藏著不小的風險。”上海申華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沈偉民表示,信用卡的使用安全問題不容忽視,僅憑一個簽名往往難以準確判斷持卡人身份的合法性,會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機。此外,盡管銀行與特約商戶簽訂協議,必須認真核對簽名,但相關規定的執行情況并不盡如人意。盜用者在簽名時將張先生的名字前后顛倒,而兩家大商場的收銀員都“揮手放行”,就是最好的例證。 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有關人士表示,近年來我國的信用交易發展十分迅猛。僅上海為例,今年全市將新增可受理銀行卡的商戶5000家,POS機總量達到2.6萬臺,同時住院就醫也將開展刷卡試點。但我國針對信用交易這一特殊交易方式的法律規范相對滯后,目前唯一一部部門規章是1999年3月1日起實施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其中對于持卡人消費時是否必須提供密碼、有效身份證明或有效簽名等均無明確規定。 銀行專家因此提醒廣大持卡人,在當前相關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持卡人一旦發現信用卡遺失或失竊,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辦理掛失手續;除正式書面掛失外,銀行接到持卡人的電話掛失,也會先行凍結相關賬戶,最大限度減少持卡人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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