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集團黨委書記、副董事長俞明康演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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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23日 09:25 新浪財經 | ||
專題演講:中國牧工商(集團)總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俞明康 題目:《從制度創新入手,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我們是在國務院監事會監管下運行的一個公司,適應這樣一種監管的要求,我們做了一些探索,向大家匯報一下。國務院的監事會對我們公司重點提出了一個要求:要制定規范 我想首先介紹一下中牧集團,中牧集團是一個生產和經營畜牧業生物制藥的中央企業,是集禽畜用生物制藥、飼料及添加劑、肉類加工、種畜培育和進出口,以及畜牧業生產資料貿易的綜合性企業,總資產300億人民幣,年營業額30億,年進出口貿易額是12億,員工1.3萬人。1997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120家試點企業集團之一,1999年成為亞太經合組織中國聯系企業的成員,核心成員中牧股份公司于1998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中牧集團作為國有企業,在國有資產的管理上,承擔著國家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又充分保障所有者權益的責任。集團作為控股公司和決策的中心,在現有的條件下要制定一套什么樣的制度來保障達到這樣的安排和要求,對所有者和經營管理者都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我們也是在這樣一種題目下來研究我們體制和制度的建設。 在我們的實踐過程當中,有兩點非常重要。第一是企業的健康成長,不能把期望建立在企業領導個人的能力和理性水平上,必須建立相互制約的權力結構和理性的制度體系來保證。第二條是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是決策,在一切失誤中決策的失誤是最大的失誤,加強決策工作就是加強風險控制。這是保障所有者權益最重要的工作。我們這一屆新總理溫家寶在談到本屆政府的體制改革三大工作當中第一項,講到了建立科學的民主決策機制,對重大的經濟決策,重大的經濟問題和重大的建設項目要經過充分的論證,要形成領導、群眾、專家相結合的決策機制,也是要加強這方面的工作。中牧集團從企業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以及大額度資金調動和使用這“三重一大”入手,制定制度,建立規則和程序,制定管理辦法,探索國有控股公司的規范運作。我們制定的“三重一大”工作管理辦法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第一,“三重一大”工作內容;第二,“三重一大”工作決策分工;第三,“三重一大”工作操作程序;第四,“三重一大”工作的監督、責任與處罰。第五,建“三重一大”的工作管理辦法。我們主要基于這樣的考慮和思路進行制定。 第一就是現代企業管理必須從定性管理轉為定量管理。能夠把握事物的定量關系,就把握了事物的本質。因此我們首先確定了“三重一大”工作的具體十項工作內容。 1、企業兩個文明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2、企業的經營方針、經營戰略,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決算方案; 3、企業的重要項目安排和重大技術改造以及設備購置、對外投資、資本運營; 4、企業的重大改革、資產重組方案; 5、企業的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6、企業的機構調整和重要干部任免; 7、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8、涉及企業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以及企業全局性的、對公司經濟效益有著重要影響的其他重要問題; 9、超過一定數額的資金調動和使用; 10、企業融資擔保、抵押事項。 具體量化為這十個方面,就基本控制了我們這個企業80%的面。 第二,科學地配置權力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科學配置權力我們認為主要要遵循五項基本原則: 1、非獨占性原則。任何一個部分,或者是授權人都不能獨占某項業務活動中的所有資料、權力以及控制,過去講的一支筆,我們不這么做。 2、按需授權原則。不是按照名望、職位和等級來進行授權,而是根據需要來授權。 3、權責對應原則。所授的權限和所委派的責任要相符。 4、授權有限原則。所授權力僅限于授權人所負責范圍內的業務和事項,邊界要明細,行使權力有度。 5、權力不對本身原則。比如講任何授權人都不得批準本人發生的一切開支。我們在現有條件下,對“三重一大”工作的決策,進行了分工。 黨政聯席會研究決策三方面的工作: 1、企業的經營方針、經營戰略等長遠性的工作。 2、企業的重大改革、資產重組方案。 3、企業的機構調整。 黨委會決策研究四個方面的內容: 1、企業兩個文明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2、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3、重要干部任免和推薦,包括向控股、參股企業推薦干部、出資人代表。 4、涉及企業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及企業全局性的、對公司經濟效益有著重要影響的其他重要問題。 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策五個方面的問題: 1、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決算方案等日常性的工作。 2、企業的重要項目安排和重大技術改造以及設備購置、對外投資、資本運營。 3、企業的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除。 4、超過一定數額的資金的調動和使用。 5、企業融資擔保、抵押事項。 為什么要設立這樣的分工,是按照我們這五項基本原則來進行劃分的,因為我們在具體的工作中,我們下面一些企業的老總經常出現這樣的一些問題,底下的干部評論他們的老總就是像一個籃球場上的運動員抱著籃球不放手,滿場轉,一個人很累,團隊的作用沒有發揮好。我們通過這樣的劃分,使得每一個部門經理以及董事會,在各項工作當中都有明確的工作界限,使得人人有事。我們在具體工作當中也經常發現,底下干部就像有的老總,總經理像是開火車的司機,帶著整個隊伍走,但是做著做著就跑到下面當服務員干起活來,經常是越過底下的。那么在我們管理授權這一項里面,我們一些分工按照各項重要程度和管轄范圍,進行了分工,有的是由董事會決定,有的就是董事長直接決定,有的是部門經理就決定了。在財務這一塊也是按照一定的數額劃分,如果需要修改預算,500萬以上的在董事會,預算內的全部是總經理的權力。但是要聯署,意思是說不是一個人決定的,而是由財務和總經理聯署簽名的。對有合同的和非合同的也分開,有合同相對權力大一些,沒有合同權力就相對小一些。第三部分是合同和采購授權這一方面,也是同樣,有些合同是有競爭性的,是招標的,有些合同是指定的或者是非競爭性的,在不同的崗位上權力也不一樣,總體來講競爭性權力大一些,非競爭性權力就小一些。合同范圍內累計變更大于50%就要提交上一級主管,也包括合同范圍外累計變更小于5%合同外的。第三,我們認為程序的正當,才能最大限度保證結果的正當。健全科學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是正確決策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們進一步明確了“三重一大”工作的程序,對重大決策應該征詢這樣六個方面的程序: 1、企業重大決策動議,不論以何種途徑提出,必須調查研究,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在客觀真實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完整的決策方案,呈報主管領導審核; 2、決策方案提交有關會議討論之前,黨政主要領導必須相互通報情況,進行充分醞釀,形成共同的主導性意見。沒有取得主導性意見的,暫緩上會討論。 3、根據決策分工,將決策方案提交有關會議討論研究,并對所提交的決策方案作出有關決定。 4、領導班子成員到會人數不足成員總數三分之二,或者黨政主要領導沒有到會的,會議應該改期召開。 5、有關會議在討論決策方案時,領導班子成員應該充分發表意見,依據有關議事規則,最后作出決定。 6、雖然本單位有關會議已經同意該決策方案,但是規定應該上報上級單位審批而未上報或未批準的決策方案,不得付諸實施。 重要干部任免應遵循的程序分為五個方面: 1、在符合干部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和群眾公認原則的基礎上,企業中層領導干部任免的建議人選,可以由三個渠道產生: (1)黨政主要領導人協商后,提出建議人選; (2)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建議人選; (3)經過民主推薦或者自薦產生的建議人選。 2、干部任免前,必須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嚴格的考核,形成書面考察情況報告,提出任免建議; 3、由組織人事部門將任免建議送交紀檢工作主要負責人,征求意見以后決定。 4、決定干部任免,黨政主要領導必須進行充分醞釀,形成共同的主導性意見。沒有取得主導性意見的暫緩上會討論。 5、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由黨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領導成員或組織人事部門介紹對任免人選的考察情況;到會成員應當發表同意、不同意等明確意見,以應到會成員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意見分歧較大或者有重大問題不清楚,應暫緩決定。 重要項目安排應遵循四個程序: 1、重要項目安排由主管部門就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風險性進行廣泛的調研和論證,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提出立項意見,呈報分管主管領導審核。 2、總經理辦公會或者董事會在討論重要項目安排事項前,黨政主要領導應該互通信息情況,進行充分醞釀。 3、在討論重要項目安排事項會議,由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成員或主管部門介紹項目的考察論證情況;班子成員應該充分發表意見,最后作出決定。 4、重要項目安排的具體操作,要嚴格按照企業《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大額度資金調動和使用程序我們分了兩個部分: 1、資金調動和使用,首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由財務部進行審核,由分管領導按規定的權限審核把關。 2、討論大額度資金調動和使用事項的會議,由使用部門報告申請的意向,財務部門介紹審核情況,行政分管領導成員提出意見,班子成員發表意見,最后作出決定。 第四,我們認為必須重視監督,從企業經濟活動的高風險處入手,預防和控制可能產生的風險。 那么我們主要從六個方面評估企業經濟活動的風險程度:價值性、流動性、敏感性、復雜性、穩定性、可控性。 那么對于重大決策的監督,我們分為這樣四個內容。 1、重大決策項目是否屬于權限范圍之內,重大決策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2、重大決策各階段的組織領導、人員分工、工作計劃是否嚴密周到,是否科學合理,各項計劃是否落實;應當補充、完善的工作計劃是否按要求落實。 3、是否全面、準確、及時的收集到制定決策方案所需的各種信息。 4、決策活動及決策方案的制定,是否有專家委員會或專家小組為重大決策提供咨詢服務;是否采取集體決策方式;在決策方案的各次起草、修改中,是否征求并采納有關職能部門、專家學者的意見。 重大決策的監督我們分為五個方面: 1、由上級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相關業務決策進行監控。 2、由企業監督管理部門對本企業的重大決策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經常性的跟蹤監督。 3、由集團總公司紀委和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需要,不定期對所屬全資、控股企業進行“三重一大”的監督檢查。 4、各企業的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對其所屬公司的“三重一大”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各企業的紀委、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出資人)以《監督意見書》的形式,對有關重大決策活動提出監督意見或建議。 對重要干部任免的監督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重要干部包括:集團總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集團總公司干部管轄權內的二級企業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公司制企業中由集團公司員工認知的董事、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財務負責人以及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等。 2、公司制企業的重要干部任免及人員聘用按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辦理。 重要干部任免的監督內容主要分為四個方面: 1、對企業領導班子在重要干部任免上執行黨的干部路線和政策規定,堅持集體研究決定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實事求是原則等方面情況進行監督。 2、對各級人事(組織)部門能否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群眾公認的原則,按照規定的原則、標準和程序選拔任用干部進行監督。 3、對貫徹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關于“堅持任人唯賢,不準任人唯親;堅持五湖四海,不準搞團團伙伙;堅持公道正派,不準拉關系,徇私情;堅持集體討論決定,不準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堅持按程序辦事,不準臨時動議的要求,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4、對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遵循民主推薦、后備干部培養、組織考察、黨委集團討論決定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情況進行監督。 重要項目安排的監督 1、該項目是否符合企業中長期發展計劃; 2、該項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資計劃。 3、項目是否經過會議批準。 4、列入投資計劃的項目,是否其可行性研究已經達到一定深度,市場前景較好,合作伙伴、資金來源、建設條件基本落實。 5、重要項目的投資主體是否按照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的機制進行投資決策,是否有完備的書面材料反映其決策過程,如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董事會紀要、總經理辦公會紀要。 6、投資主體對重要項目的市場調研是否周密、客觀,可行性研究是否系統、科學。 7、涉及重要項目安排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的規定。 對大額度資金調動監督的內容分為四個方面: 1、企業是否制定了嚴格周密的關于大額度資金調度的審批程序,審批權限的制度和規定。 2、企業大額度資金調度,是否符合《資金管理辦法》。 3、提出大額度資金調動的理由是否充分,申請調動的依據是否準確、可靠、有效。 4、大額度資金調動的辦理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違反辦理程序的行為。 5、應當由企業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大額度資金調度事項,是否經過相應會議的研究和批準。 6、有無企業領導人未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擅自決定大額度資金調動的行為。 7、大額度資金調動過程中,有無改變資金去向或用途的情況。 8、辦理大額度資金調動的全過程,是否有各種完整,有效的書面記錄,是否使用了嚴格規范的大額度資金調動申請及審批表格。 大額度資金使用監督的內容分為六個方面: 1、大額度資金支出的用途、數額,是否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度獲得批準。 2、用于支付對外長期投資、對外短期投資、基本建設、固定資產購建更新的大額度資金,是否符合本企業《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 3、用于歸還貸款、支付大宗采購、生產經營以及日常業務需要的大額度資金,其用途、數額是否有相應的合法的經濟合同予以確定。 4、有無改變大額度資金支出數量或資金用途的行動。 5、分兩次以上支出的大額度資金,其支出總數額是否符合經批準的數額。 6、有關人員有無違反規定,私自對外拆借資金,挪用資金的行為。 對大額度資金調度和使用監督的方法,我們分為9個方面: 1、察看企業的年度財務預、決算。 2、核查核對企業的現金賬,察看企業的銀行隊長單并核對銀行存款。 3、查看有關該項大額度資金調動或使用的董事會紀要或總經理辦公會紀要或黨委會紀要。 4、查看有關的經濟合同書。 5、查看收款單位開具的收據或發票。 6、查看已經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 7、根據工作需要,到企業以外的單位,了解與企業有關的資金往來情況。 8、查看與生產經營以及日常業務需要支出大額度資金有關的合同、文件、協議以及記載業務操作的臺賬、單據以及函件、傳真等書面材料。 9、查看其他需要了解的資料。 第五,明確責任與處罰。監事會特別重視要求我們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會議,必須有明確的會議記錄,來追溯所參加會領導人所負的責任,出席決策會議的領導,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對自己的決策行為進行負責,有了這一條之后,監事會認為班子成員對所發表的意見更加負責任。企業的三重一大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度提交本企業的重要一大工作監督檢查報告。對違反三重一大操作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人員,依據有關法規和企業的規定,要給予處分。三重一大工作規定適用于集團及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控股以及參股企業的三重一大事項必須通過董事或股東代表報集團總公司審批,集團總公司派出的董事和股東代表必須依據審批意見行使權力。同時企業黨政領導一把手,負責規定執行的領導組織工作,紀委、稽核部是集團三重一大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經濟是有規律的,而規范是規律的反映和體現。規范就使企業里非正常性的行為有了約束,而非正常性的行為包含了很多的風險。我們認為企業走向正常性就是走向規范,走向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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