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業主未告知租戶就賣屋 二手樓買賣引交易糾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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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14日 17:49 金羊網-新快報 | ||
買賣房屋時,舊業主在沒有告知承租戶的情況下,將仍在租賃期的房屋賣給新業主是否違法?新業主該不該履行舊業主與承租戶的原有合同?近日,廣州市×粵物資有限公司(簡稱×粵)與廣東長×企業有限公司(簡稱長×)關于金峻服裝批發商場的物業買賣引起的一系列糾紛中就涉及到以上問題。 商場轉讓是否合法雙方各有說法 ×粵方代表張先生稱,×粵從2000年起向長×下屬的一個子公司承租位于站西廣場1號樓的金峻服裝批發商場,最后一期的租約為2011年止。去年8月,長×將站西廣場1號樓轉讓給×邦公司,9月后才口頭通知×粵,并稱×邦公司要中斷與×粵的原有合同,連帶要求×粵中斷與金峻商場承租戶之間合同。 遭到拒絕后,長×以受新業主委托搞裝修為名,在金峻商場四壁搭竹棚、挖下水道、拆廣告牌等,使商場有的租戶直接經濟損失上萬元。而且,在沒有出示委托書的情況下,長×直接向商場承租戶下發有關清退場的通知。 長×李副總經理說,提前終止合約是因為公司負債較多,新舊業主的轉讓合同是2002年8月簽訂的,手續齊備。新業主辦完產權手續后,委托長×與×粵協商終止原有合約一事,從9月起,雙方多次口頭協商未果。此外,受新業主委托,長×對商場進行的裝修是合法的,新業主的裝修手續報經政府批準。 據了解,×粵、長×及商場租戶三方曾就有關問題三次協商,長×表示,為保證商場租戶利益,經與新業主協商,裝修后,二三層繼續用作商鋪,原有租戶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 律師:買二手樓弄清楚租賃關系是關鍵 廣東縱橫天正律師事務所程浜濤律師認為,長×、×粵及各租戶的糾紛是一樁有關二手樓的交易糾紛。他說,長×在轉讓房屋產權前沒有向×粵提交書面通知,也拿不出×粵已經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文字證明,雙方只是就此事口頭商議,按照《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等有關規定,這在法律上無效。再者,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新業主不能借口裝修中斷與×粵的合約,待裝修完成后才與各租戶簽訂新的合約。第三,轉讓交易完成后,產權已經變更為新業主,作為舊業主的長×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各租戶發放通知、搞裝修是一種侵權。長×稱受新業主委托,須以新業主的名義,且應有正式的委托書。 他指出,市民在買賣二手樓時,應先搞清楚房屋的租賃關系及承租人是否放棄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權等情況,以免日后生出糾紛。(作者:記者曾敏實習生吳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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