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獲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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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11日 08:28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文雪梅 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方案在3月10日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會議上獲得了批準。 據了解,根據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任務和十六屆二中全會審議 (一)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健全金融監管體制,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繼續推進流通管理體制改革,組建商務部。 (五)加強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建設,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基礎上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六)將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七)不再保留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有28個。它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根據《國務院組織法》規定,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調整和設置,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體制,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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