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3-104:15:19【記者高春頎北京報道】
城市燃氣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去年底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
見》,明確了加快推進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行業。針對燃氣市場化等問題,記者采訪了正在
出席全國政協會議的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新奧集團董事局主席王玉鎖委員。王玉鎖委員認為城市燃氣的市場開放,必須建
立一
套明晰的適應市場化要求的法律法規體系和高效的監管機構,才能真正吸引民間投資和有效保護消費者利益。由于現有的城市
燃氣法規體系是基于原有投資經營體制而建立的,已不適應行業市場化的監管需要。為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王玉鎖委員呼吁
應盡快建立適應行業市場化要求的法規監管體系,并向全國政協提交了相關提案。王玉鎖委員建議應從制定法律等五個方面著
手建立城市燃氣監管體系。一是要盡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燃氣法。目前,規范城市燃氣方面的法規主要有1991年建
設部、公安部、勞動部聯合頒發的《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1997年建設部頒發的《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及其他部門規
章,這些規章適用于國家統一投資、管理、經營的一元化城市燃氣運營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城市燃氣行業市場化發展的需要,
對城市燃氣在市場化進程中遇到的新問題已經無法調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燃氣法已勢在必行。二是要抓緊制定市政公
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待條件成熟后上升為法律。國內外實踐證明,建立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制度是解決前述問題,加
快市場化進程的好辦法,而目前規范特許經營制度的辦法僅見于建設部《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中,對特
許經營制度規范的不是很完善,也由于其制定部門為建設部,且是以“意見”形式下發的,難以對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制度
涉及的眾多部門有較強的約束力,因此應由國務院制定并頒布《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明確特許經營權的取得、
行使、變更和終止等,待條件成熟后上升為國家立法。三是加強城市燃氣的監管,加快制定城市燃氣價格管理辦法。目前,規
范城市燃氣價格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其中的規定非常原則,在城市燃
氣價格實踐中出現了諸多問題,嚴重影響了投資者的積極性,如目前一些地方出臺的將所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捆綁起來,由
政府統一收取,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做法,對非國有性質的投資者不符合“誰投資,誰受益,誰收費”的市場原則。應根據
城市燃氣行業自身的特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為指導,制定專門的城市燃氣價格管理辦法,明確定價原則、管理體
制、定價程序、價格結構及價格監督等內容。四是建立全國性的燃氣安全認證體系。燃氣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燃氣企業的
生產經營應以安全當頭,亟待建立一套適用于全國的燃氣安全認證體系,強制要求所有的燃氣企業及燃氣安裝維修從業者必須
通過該安全體系認證,以確保燃氣的安全使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五是加強城市燃氣協會的管理職能。城市燃氣
市場化更要加強和發揮行業協會的職能作用。要逐步賦予城市燃氣協會更大的職責權限,分擔部分政府管理職能,以使城市燃
氣行業的行業管理能夠真正適應市場化發展的需要,在組織制定行業法規規范、代表政府行使行業監管職能、制定行業發展規
劃、負責協調城市燃氣企業與地方政府和上中游企業關系等方面發揮行業協會的職能。(10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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