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九大新動向之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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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05日 10:20 新浪財經 | ||
關注信用卡消費中的權益和法律問題 當前,老百姓中使用信用卡消費的人數和頻率越來越高。信用卡一般涉及三方面的當事人,即發(fā)卡人、特約商和債務人,他們各自都是獨立的。那么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應注意哪些權益和法律問題呢? 中國說法點評:持卡人在持卡消費中,除享有消費者的一般權利外,還應享有一些特殊權利:特約商店不能拒絕對提示信用卡的持卡人進行信用供應;禁止對持卡人與以現金支付的顧客有差別待遇;會員因使用信用卡而購入商品或接受服務而產生的注意糾紛,由會員與特約商店這間進行解決,不能成為對發(fā)卡銀行拒絕支付的理由。 此外,持卡人在日常消費中,如果碰到信用卡遺失,其責任應該這么定:民法中確定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也就是當事人對于因自己故意或過失而造成的損害應當承擔責任。信用卡體積小、儲值大、涉及關系人多,一旦丟失,對銀行、持卡人都有可能造成損失。因此信用卡持卡人對于其占有、使用的信用卡應當盡到照料、保管的義務。如果因為自己的不慎而導致信用卡的丟失,持卡人是有一定的過失的。因此在信用卡遺失之后,持卡人應當及時向銀行掛失。 如果持卡人怠于履行掛失手續(xù),導致了信用卡的被盜用,持卡人對此時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因此,在持卡人履行掛失手續(xù)之前的損失應當由持卡人承擔。 各發(fā)卡銀行的信用卡章程也幾乎無一例外地規(guī)定,對于持卡人掛失前的損失,損失由持卡人承擔。 掛失后的責任承擔各發(fā)卡銀行有不同規(guī)定: (1)中國工商銀行牡丹信用卡章程、中國農業(yè)銀行金穗信用卡章程規(guī)定,掛失起到掛失后24小時內,風險由持卡人承擔。 (2)中國銀行長城信用卡章程、交通銀行太平洋卡章程規(guī)定,掛失起到掛失的次日(24點前)風險由持卡人承擔。 (3)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東方卡章程規(guī)定,掛失起到掛失后36小時內,風險由持卡人承擔。 (4)中國建設銀行龍卡章程、招商銀行人民幣信用卡章程規(guī)定,申請掛失須由發(fā)卡行核準后,方可生效,生效前風險由持卡人承擔。5.深圳發(fā)展銀行發(fā)展信用卡章程規(guī)定,掛失即時生效,掛失后損失由發(fā)卡行承擔。可見,絕大多數銀行都規(guī)定掛失之后一天內的冒用損失要由持卡人承擔(下文為簡便起見,統(tǒng)稱為24小時約定)。章程是約束發(fā)卡行與持卡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合同。章程經持卡人同意后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即掛失后的風險責任應按照有關約定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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