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詞語中變革——弱勢群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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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02日 18:04 經濟觀察報 | ||
黃茂軍/文 2002年“兩會”期間,中國總理朱镕基在其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弱勢群體”概念。媒體評論說:“弱勢群體”所涵蓋的人員在當今中國并非鮮見,但被冠名為“弱勢群體”并寫入政府工作報告還是第一次。雖然只有短短的十四個字——“對弱勢群體給予特殊的就業援助”——卻傳遞出一個非常強烈而重要的信息,弱勢群體已引起政府高度關注。 有觀察家認為,正視弱勢群體的存在并予以多方關注,無疑是中國社會觀念的一大進步。 那么,誰是弱勢群體?有社會學家認為,根據目前中國的社會現實,弱勢群體主要是指這樣四類人,他們分別是:下崗職工、“體制外”的人、進城農民工、較早退休的“體制內”人員。其中,下崗職工作為國有企業改革中的必然產物,是現階段我國政府及社會關注的焦點。 據有關機構的統計,目前中國弱勢群體規模在1.4-1.8億人左右,約占全國總人口的11%-14%——這樣的規模和比例,應該說是非常嚴重的。 可以說,每當社會發生巨大變化時,都會有一部分社會成員不適應變化而被甩到邊緣地帶,在社會利益的新的分配格局中被弱勢化,逐步轉變為社會弱勢群體。 聯系我國的實際,可以看到,不少社會弱勢群體、特別是社會性弱勢群體的存在便是與社會結構的不合理、不公平相聯系的。我國長期實行城鄉分割的制度,包括戶口制度、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等,對農民是不公平的,是造成農村弱勢群體長期不能擺脫貧困的重要的社會原因。在城市,在計劃經濟時代,實行“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以及就業和保障高度統一的制度,導致職工對企業的高度依賴。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后,上述狀況必須改變。但由于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健全,企業對職工的義務短期內尚難完全剝離,從而導致下崗職工的大量出現。 弱勢群體的擴大,實質上反映為貧富差距的擴大。這一差別的擴大已是學術界的共識,也是黨和政府程度不同地承認的事實。一個社會要有生機活力,必須有必要的差別;同樣,一個社會要保持穩定發展,必須把差別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據世界銀行的數字,中國的基尼系數已由改革開放前的0.16,迅速上升到0.467,這表明在短短的十幾年間,中國已經從一個平均主義盛行的國家,轉變為收入差距超過了國際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國家,這樣快的變化是值得憂慮的。 市場經濟一旦運行起來,市場競爭中的“馬太效應”將日益突出。那些具有資金、權力、能力和社會關系等方面資源優勢的人將成為強者,他們處于優勢積累的有利地位,一旦第一步領先,便會步步領先。與之相反的另一些人則處在弱者的位置,他們改變自己處境的機會相當少,一步趕不上,往往步步趕不上。 社會學理論指出,利益被相對剝奪的群體可能對剝奪他們的群體懷有敵視或仇恨心理。當弱勢群體將自己的不如意境遇歸結為獲益群體的剝奪時,社會中就潛伏著沖突的危險,甚至他們的敵視和仇視指向也可能擴散。猶如經濟學上的“水桶效應”,水流的外溢取決于水桶上最短的一塊木板,社會風險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會群體身上爆發,從而構成危及社會穩定、影響社會發展的一個巨大社會隱患。因此,幫助社會弱勢群體減輕來自經濟、社會和心理的巨大壓力,不僅是各級政府部門的責任,而且也是全社會的義務,其中社會強者應盡更多的義務。 一個弱勢群體得不到保障的社會,一個社會弱者受到歧視的社會,不可能是一個穩定型的社會,更談不上是協調發展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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