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254:07:44【記者孟懷虎24日杭州報道】
日本豐田公司訴吉利集團案,記者電話采訪吉利集團法律顧問樓韜時得到證實。今天下午吉利集團在北京
召開新聞通報會,樓韜作為吉利的新聞發言人,介紹了案件的情況。此前,豐田汽車宣稱,吉利集團旗下的美日汽車上使用的
8A發動機不是豐田汽車所產的發動機,并且對吉利在宣傳物上提出的美日汽車使用豐田汽車生產的發動機一事提出嚴重抗
議
。吉利方面否認了豐田公司的諸項指控。吉利新聞發言人稱,一直以來,吉利的創業者們志在打造中國民族汽車制造業自己的
品牌。吉利董事長李書福也多次宣稱,這是為了吉利“汽車王國”的夢想———打造“吉利中國造”———自己的民族品牌,
這是吉利的時代責任。吉利是非常能夠造勢的民營企業。此前,為了打造“中國吉利品牌”,吉利集團已經作出了三個階段的
發展計劃。第一個階段名叫“駿馬工程”,意即突出競爭重圍,目標是到2005年吉利汽車年產銷30萬輛;第二階段名叫
“獵豹工程”,意即初具市場殺傷力,目標是到2010年年產銷100萬輛;第三階段名叫“雄獅工程”,意即全面發威,
雄踞天下,目標是到2015年實現產銷汽車200萬輛。在豐田的訴狀中,日本方面認為吉利美日車的標志與豐田的標志有
相似之處。2002年12月,日本豐田公司起訴吉利構成商標侵權、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索賠1400萬元人民幣。樓韜
對豐田的說法進行了辯議。他說,1、吉利的商標早在1996年5月7日就已經在國家商標局注冊。2、吉利確實使用了天
津豐田汽車發動機有限公司生產的8A型發動機,且渠道正當,來源合法。并無不正當之事實。吉利集團董事局主席李書福并
沒有出席這次新聞通報會。樓韜向新聞界透露,吉利正在深入思考和認真研究此案,同時他稱,面對日本豐田公司的起訴,吉
利會積極、理性地應訴。其實日本企業近年發難中國的制造業已經不是吉利一家。先有日本雅馬哈發動機株式會社以商標侵權
糾紛為案由,起訴天津港田集團公司、天津港田發動機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認為5家被告制造、銷售帶有原告注冊商標的摩
托車,干擾了正常的競爭秩序,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又有某國外汽車廠商就奇瑞汽車的外觀設計侵權提出了強烈抗議。而
吉利遭到來自于國外汽車行業的責難已有多起,其中包括有人向梅塞德斯舉報有關吉利車的外觀有抄襲奔馳之嫌,以及吉利原
來生產的摩托車商標和發動機的搭載侵權等。(25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