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良心》之“借鑒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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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14日 10:01 《中國市場》 | ||
借鑒:富人頭上達摩劍 文/山河 系在稅法和遺產法上的良心 西方慈善在成為法律概念之前是源于基督教義的宗教概念,基督教,特別是新教各派的教會是國外慈善事業的主要力量,從“愛人如己”得到的信念和社會義務感一直是國外慈善事業的精神支柱。進入近代,西方各國相關法律的頒布——1601年,英國頒布了《慈善用途法》(the English Statute of Charitable Uses of 1601)——使傳統慈善走向現代慈善,除了道德外,法律和稅收逐漸成為富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是約束富人從事慈善事業的主要力量。 一般來說,西方國家對個人收入和消費的稅收很高,如遺產所得的稅在某些國家高達80%左右,公民在消費時,尤其是富人在購買奢侈品時,消費稅更是高的驚人。 此時,富人們建立自己的慈善基金或是捐助善款,則是合理避稅,同時也是回報社會,體現富人良心的一種好辦法。 稅收減免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財產稅等等。此外,慈善捐贈可以在稅前支付,不列入捐贈人的計稅所得。社會服務組織的有償服務、政府及社會資助等收入都是免稅的。免稅可以促使服務機構從事一些經營性活動,以擴大福利資源。其程序大致如下:首先,稅務部門對申請免稅的機構進行審查,獲準者即確定為“公共福利機構”資格;然后,其得到的善款都由捐助者在稅前支付,也就是說,他捐出多少錢,就在他的所得稅基中相應扣除多少。接著,服務機構在接受捐款時出具收據,捐贈人就可拿收據到稅務部門辦理免稅。 比如在澳大利亞,基金會的收入和支出都可以免稅,但按照國家稅務局的規定,基金會每年必須將募集資金的85%支付給福利機構,才能保持這種免稅資格。另外,在遺產捐贈方面,捐贈額可從遺產中扣除,不繳納遺產稅,這樣做的目的是激勵遺產捐贈。否則的話,高額的遺產稅很可能讓繼承人僅得到極小的一部分。 比如在美國,遺產稅以10萬美元為起征點,共分為11個檔次。如10萬—15萬美元,稅率是30%;100萬—125萬美元,稅率是41%;200萬—250萬美元,稅率是49%;300萬美元以上則征55%的遺產稅。遺產越多,繳納的稅款也越高。如果一個人留下200多萬的遺產,真正到后人手里的也不過一半左右;如果一個人留下了300多萬的遺產,那么后人連一半也拿不到了。 最要命的是,美國稅法規定,遺產受益人必須在繼承遺產前,先繳納遺產稅,然后才能辦理繼承手續。比如說,老子留下了1000萬美元的遺產,兒子要繼承的時候得先掏出550萬美元交稅,才能拿到那1000萬美元。如果后人不爭氣,掏不出這550萬,那就一分錢都無法拿到了。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富翁們想把全部資產留給子女是很難的。 由于上述種種原因,西方富豪們經常選擇慈善事業做為避稅和樹立公眾形象的途徑。很多世界級的富豪同時也是世界級的慈善家。 在富人們的影響下,普通民眾也成為西方捐助的主力。一項數據顯示,在美國,非政府組織的慈善資金來源如下:公共部門:43%、私人部門:47%、私人捐贈:10%,顯然,私人部門超過公共部門的資金投入。 各國慈善捐助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也能反映這一情況: 各國慈善捐助比較 人均善款(澳元) 善款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 澳大利亞(1999年) 99 0.49 美國(1998年) 583 2.17 加拿大(1996年) 146 0.77 英國(1999年) 175 0.88 (資料來源:Industry Commission: Charitable Organisations in Australia, 1999,)可以看出,各國慈善捐款來源結構雖有差別——美國最高、加拿大次之,但個人捐贈均占善款來源的半數以上,美國是80%,澳大利亞為50%。這不能不說是稅法和遺產法的暗自作用。 比爾:240億美元的楷模 “這個星球上最富有的人和他的妻子建立了一個240億美元的基金,來幫助世界上最貧窮的孩子對抗疾病。”美國《新聞周刊》這樣描述比爾·蓋茨的慈善活動。 從美國東海岸到非洲的海地乘飛機只要四個小時,但是這四個小時前后卻可以讓人看到兩個不同的世界:美國的繁華和海地的貧窮,形容后者可以用這些詞:“搶劫、謀殺、痢疾、痛苦、失望”,最要命的還是那里的孩子,要么活不過十六個月,要么疾病纏身。蓋茨和他的妻子美琳達曾經到過一次海地,他們發現,海地的兒童一年只有16美元用于醫療保護,因為海地人一天的平均收入只有1.26美元。回到微軟總部后,蓋茨和美琳達開始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們能做些什么?” 于是一個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會——“蓋茨基金”成立了,在過去的幾年內,蓋茨夫婦陸續把自己的財產所得捐出,以幫助世界上最貧窮地區的孩子們。他們知道,除了海地外,世界上還有很多地區也處在同一生活水平,比如印度新德里的某些區域,他們的目標就是建立一個全球性的慈善基金,同時也是慈善史上最大的基金,數額是240億美元。 建立慈善基金后,蓋茨經歷的人生軌跡可以用三個“十年”概括:20多歲的時候,他創立了微軟,開發了新軟件,開辟了新的PC市場;30多歲的時候,他確立了微軟的優勢地位,使其成為全球性最大的公司之一;40多歲的時候,他開始了他最重要的慈善事業,建立了蓋茨基金。 這個基金會正在做的,以及將要做的是,在第三世界的國家投資建立醫院,提供藥品,幫助孩子們的父母,教他們怎么更好的照顧自己的孩子。基金會目前有216人,由兩名律師出身的人擔任CEO,管理基金的運作。 那么為什么蓋茨會“獻身”世界的健康事業呢?很多人都在問。其實蓋茨“有錢”后一直就在捐助第三世界兒童和婦女,只是在那場著名的和美國司法部關于微軟壟斷的官司后,(也許是對美國一些制度心灰意冷)蓋茨開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慈善事業上,而只不是自己的公司。他的家人和朋友現在都知道蓋茨現在在做兩件事:一是持續他和家人的慈善事業(包括蓋茨的父母親都投入到這場有意義的事業上來了),另一個就是保持自己處理事情的激情。 1998年,蓋茨為創立這個基金會投入了1億美元,一年后,追加到7.5億。現在蓋茨基金已經成為最具成長性的慈善基金,但是它仍然堅持最簡單的原則:如果它能被容納為商業的一部分,它將保證能提供一個奉獻的目標。基金會得另一個希望是,能促使當地的政府更多的注意自己管轄區域的人們健康問題,因為更多的事還是得由當地政府完成,“我們不想只成為一個資金提供的機器,而應該扮演催化劑的角色。”基金會的CEO斯通西夫說。 世界富豪們是這樣行動的 美國《商業周刊》有為富豪慈善捐助不定期進行排榜的習慣。最近一期的美國《商業周刊》(Business Week)評選出了現代50位最慷慨的美國慈善家,由于版面限制,我們只選取了前二十位,看看他們的評選標準和慷慨程度,心中盤算著我們什么時候誕生中國自己的“善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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