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貸款環(huán)節(jié)一減再減 試點改革全面受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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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1月06日 13:44 粵港信息日報 | ||
浙江、廣東等地企業(yè)已在試點改革中得到實惠 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人士日前透露,2003年1月1日起,我國國內外匯貸款的外匯登記及管理方式已經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調整。自2002年10月以來先行試點的浙江、廣東、上海等省市的企業(yè),已在這次改革中得到實惠。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人員介紹,此次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方式主要在三個方面進行改革:一是改變過去由債務人到外匯局逐筆登記的管理方式,實行國內外匯貸款債權人(銀行)集中登記。二是簡化債務人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管理和還本付息核準的手續(xù)。三是明確銀行在加強內控審核、現(xiàn)場和非現(xiàn)場檢查方面的要求。 據了解,我國以往的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框架,是以1989年發(fā)布的《外匯(轉)貸款登記管理辦法》為基礎逐步建立起來的。主要是對國內外匯貸款實行登記制度,即債務人每借一筆貸款,都需逐筆到外匯局辦理貸款登記;開立相關外匯賬戶及還本付息須經外匯局核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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