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報摘要,將不再是連篇累牘的密密文字,取而代之的則是簡明清晰的表格,中國證監會日前發
布的《年報準則》修正稿,透露出年報披露的新動向,體現了市場化與國際化趨勢。與此同時,新修訂的《季報規定》則更加
強調對新發生的重大事項的披露,突出了季報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年報摘要"表格化"
此次監管部門以修正稿的形式出臺《年報準則》,較好地回避了對《年報準則》進行較大改動的做法。而新做出的修
改,在對年報準則(2001年修訂稿)的部分條款進行刪除的基礎上,對"股東關系"、"財務指標"、"新年度經營計劃
"等內容的披露要求進行了重點強化,充分體現了年報披露"強調上市公司充分信息披露的同時,適當注重重點突出,簡明易
懂"的宗旨。
盡管《年報準則》修改幅度較小,但"年報摘要"披露格式的變動卻較大。權威人士表示,將絕大部分年報摘要的內
容以表格的形式固定下來,不僅可以方便投資者閱讀,而且有利于避免過去上市公司在編制年報摘要時避重就輕的做法。以往
年報披露大多以文字敘述為主,一些上市公司經常在"含金量"上打折扣,降低了年報摘要的有效性,盡管監管部門會采取事
后審核,但一定程度上又失去了時效性。而根據新的年報摘要披露要求,今后上市公司將無法回避對重要信息的及時披露,不
管是否愿意,都必須按照表格的形式和要求,將內容填進去。
對于此次《年報準則》的新變化,上市公司及投資者普遍予以肯定。申達股份財務總監丁振華表示,近年來年報準則
的每一次變化,都體現出市場化和國際化的趨勢,尤其此次對《年報準則》的修改,看似簡化,實質上加強了有效信息的披露
要求,至于對年報摘要表格化的要求,個別細節問題可能還需要進一步探討,但總體而言,這將是今后的方向。而一些上市公
司和投資者同時還提出,《年報準則》中的內容還有可以進一步簡化的空間。
季報凸現"季節性"
經過兩年的實踐,上市公司季報披露已逐漸走上正軌,在此基礎上,中國證監會對于2001年4月6日頒布的《季
報規定》在結構和內容上都做了較大的改動,從而推出新修訂的《季報規定》。
由于介于年報與半年報之間的季報具有季節性的特征,因此新修訂的《季報規定》強調,上市公司應注重經營的季節
性或周期性特征,重點披露新發生的重大事項,而對已披露過的信息則一般不再要求重復。
總體而言,新修訂的《季報規定》強化了應該披露的信息重點,這在"財務資料"、"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以及"重
大事項"等章節中都有深刻體現。值得注意的是,修訂稿提出,"報告期內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應當介紹新的控股股東或實
際控制人的名稱",同時還增加了業績預警及公司對經營計劃作出滾動調整的披露要求,并刪除了原規定中編制季報附錄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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