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包超過了3個小時,密碼條失效打不開柜門
鄭媛 姚敏 郝軍
打人“保安”其實只是“防損部”員工
昨天,就家樂福“保安打人”一事,本報記者采訪了家樂福北方管理區的有關負責人。
家樂福北方區對外公關部劉經理稱,在此事件發生后,她確實接到過某報記者的電話,12月3日,被投訴的“保安”也給她打過一個電話,向她講述事件的經過。但由于“保安的事,應該歸保安部管”,因此她當時建議該“保安”向家樂福的保安部匯報情況。她說,至今為止,她沒有接到過店里關于此事的報告,保安是否確實打了人,她目前還不是很清楚。她說,如果情況屬實的話,家樂福“肯定會對保安進行批評教育”。
家樂福北方管理區保安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稱,此事還在調查之中,但“我們所掌握的情況和顧客所說的不一樣”。他給記者講述了事件的經過,當時顧客由于存包超過了3個小時,密碼條失效打不開柜門,因而找“保安”幫忙。但由于用店里鑰匙打開一個柜門后,整行的柜門都會打開,因此“保安”耐心進行了解釋,讓顧客等關店后再取包。當柜子打開后,“保安”怕他拿錯包,詢問了包的樣子,以及里面的內容,并要求檢查一下。顧客當時回答說,包里面只有一些紙。“保安”證實后將包給了他,并對耽誤了顧客的時間進行了道歉。但沒想到顧客拿到包后,沒走幾步,竟回頭對“保安”說,這是給你媽燒的紙。巧的是,該“保安”的母親那幾天正好在醫院搶救,聽到這句話后,心里非常不快。兩人爭吵后就動起手來,其他一些工作人員上去勸架,有二三個也被踹了幾腳。
當記者問及當事“保安”的身份時,該負責人稱,其實那些人并不是“保安”,而是防損部的員工,主要是負責維持超市秩序和貨物安全的。但在上崗前,家樂福都已對他們進行過培訓。他表示,由于此事已經報案,有關部門正在調查取證之中,因此,對“保安”是否打了人,以及該“保安”應負多大責任,家樂福將在聽取警方調查結果后,再進行處理。
圖為面部多處挫傷的北京消費者丁軍 | |
12月3日下午4點,面部多處挫傷的北京消費者丁軍來到一家媒體,投訴了自己在連鎖超市家樂福被7名保安圍攻致傷的噩夢經歷。
顧客自稱存包挨打 女友敘述事件經過
丁軍訴稱,12月1日下午,他和女朋友去家樂福方圓店購物,買了很多東西,結果到家后發現忘了去存包處取包。他立即打車回去,被保安告知,按照規定存包3小時后取包密碼條即失效,必須當晚9點才能取。白跑了一趟的丁軍晚上8點多鐘再次來到家樂福,并和其他10多名密碼條失效的顧客一起例行了登記。其間與保安發生爭執,當所有的顧客都取完包后,保安惟人者是家樂福自招的內部保衛人員所為,相關處理正在進行中。因此,此事與目前由公安機關管理的正規保安無關。市公安局保安管理處人士表示,不管是持證上崗的正規保安,還是所謂的內部保安,他們的職責僅僅是保護商場的賣場秩序和貨物安全,并沒有執法權,打人行為屬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
根據王經理提供的電話,記者兩次與家樂福北方管理區聯系,要求進一步采訪。北方區對外公關部的劉小姐表示,對此事她并不清楚,她并不在現場,還是該找方圓店直接了解。當記者問及一旦情況屬實,管理部門會如何處理時,對方明確表示,家樂福會為受傷者提供醫藥賠償和相關損失賠償。
記者在方圓店調查了解到,密碼條失效后一般會給消費者一次機會,憑密碼條人工取包,并不是一定要當晚9點才能取。記者發現,存包處張貼的《存包須知》、《密碼操作》中,關于密碼條3小時失效的告知并不顯眼。
據負責處理此事的紫竹院派出所警官透露,方圓店以前也發生過員工打人事件,這次事件還在處理中。北京律師協會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任、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律師認為,超市保安頻出重拳已成社會痼疾,僅去年北京就發生近40起類似事件,保安越來越無法無天,消費者的人格尊嚴、生命健康權得不到基本保障。究其原因,是侵權行為實施者遠未受到應有處罰,要遏制打人之風,還消費者一個安全的消費環境,《消法》第44條的完善和《民法》、《刑法》相關條款的有力實行已成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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