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12月5日電(記者高友清)參加“首屆中國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論壇”的專家學者指出,我國上市
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不能僅僅滿足于按照監管法規的格式和內容要求來向投資公眾進行信息披露,還應根據投資者對公
司的信息需求進行對外信息的披露和發布。
上海奇智財經傳播有限公司高級顧問陳存罐認為,上市公司之所以存在一個較之非上
市公司重要得多的“投資者關系
”,就是因為其股權結構的多元化特征。來自社會各個階層的投資者,其文化素養、教育程度、社會地位、價值取向等差異性
遠比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復雜得多。因此,上市公司在嚴格履行法定信息披露義務的同時,還應滿足投資者對公司更為豐富
的信息需求。按照資本市場上投資者的信息需求及時提供適銷對路的信息產品,在資本營銷過程中也是制勝法寶,可獲得投資
者的豐厚回報。
上市公司主動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溝通,較之單向地被動地進行法定信息披露,具有雙向、互動的特征。陳存罐指出
,以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現場交流,包括公司走出去、請投資者進來、網上交流、電話會議等點對面、面對面的方式;及時
接待來自投資者的訪問、回復來自投資者的信函、電子郵件等點對點的方式,都是較好的與投資者進行溝通的形式,必將產生
較好的交流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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