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介市場是保險事業的重要環節。本次保險法的修改,在保險中介市場和保險中介人的行為規范方面,有所加強
,這對保險業的健康發展有很大作用。
修改后的保險法規定,保險代理手續費和經紀人傭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資格的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支付,不得
向其他人支付。這就對不合格的代理人員進入保險市場舉出了禁令牌,使保險中介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難以繼續下
去,有利于消除低素質中介人員
排斥高素質中介人員的不良現象,最終達到凈化保險中介市場的目的。
對保險代理人,新修改的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的培訓和管理,提高保險代理人的職業道德和
業務素質,不得唆使、誤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代理人的素質直接關系到保險服務的質量。只有講究職業道
德,有相應的職業素質,才能保證服務質量。
此外,新修改的保險法規定,保險代理人為保險人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有超越代理權限行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
代理權,并已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人應當承擔保險責任;但是保險人可依法追究越權的保險代理人的責任。這等于明確了目
前代理人代簽名等越權代理行為的責任歸屬問題,除保險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保險代理人不得不為其類似的越權代
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基于此,保險代理人的不規范行為將會進一步減少。
(中央財經大學蔣巖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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