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的名稱、性質
(一)名稱
集團公司中文全稱: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中文簡稱:中國航材集團公司;英文全稱:ChinaAvia
tionSuppliesImp.&Exp.GroupCorporation,英文簡稱:ChinaAviat
io
nSupplies,英文縮寫:CASGC。
以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為母公司組成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簡稱為中國航材進出口集團。依照中國航材
進出口集團章程,經母公司批準,集團成員單位的名稱可冠以“中國航材進出口集團”字樣。
(二)性質
集團公司是在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總公司基礎上組建的國有企業,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
公司的試點。集團公司組建后,對其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逐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改組和規范。
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的組建原則、方式和成員單位
(一)組建原則
1.政企分開。集團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與有關企業建立規范的母子公司體制,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
人實體和市場主體,不承擔政府職能。
2.促進調整。集團公司的組建要與結構調整相結合,按專業化生產和規模經濟的要求配置資源,推進有關企業的戰
略性改組,積極培育核心業務競爭力。
3.穩定實施。集團公司的組建和結構調整,要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逐步推進,穩妥實施,保證安全和正常經營,
促進企業的改革、發展和穩定。
(二)組建方式
集團公司在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總公司及所屬部分企業的基礎上組建。組建集團公司所涉及成員單位的有關國有資產
(含股權、土地使用權)實行無償劃轉。
集團公司組建后,對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總公司實施股份制改造,允許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和其他航空公司參股,組建中國航材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實現航材進口企業與用戶的利益共享、風險
共擔;輔助業務和相關資產重組為中航材開發有限公司等輔業公司,由集團公司管理。
(三)成員單位
集團公司主要成員單位包括6個全資企業、8個控股企業(名單附后)。
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注冊資本和法定住所
(一)注冊資本
集團公司注冊資本暫定為人民幣10億元,具體由財政部會同民航總局另行核定。
(二)法定住所
集團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永安里中街25號。
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的目標、主要職責和權限
(一)目標
近期目標:三至五年內,通過深化企業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初步建立起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
的現代企業制度。以市場為導向,積極進行企業內部結構調整,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在資產結構、組織結構、管理模式
等方面能夠適應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的市場環境,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資收益和經濟效益。
遠期目標:依托運轉高效的現代企業管理機制,加強與航空公司的密切合作,發揮網絡優勢、技術優勢和服務優勢,
通過資本運作和國際合作進一步增強核心業務能力,建立起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需要的、與我國民航運輸業務發展相適應的、
具有一定規模效益和國際競爭力的現代企業。
(二)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在國家宏觀調控和行業監管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依法自主經營。
2.對有關企業的有關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對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并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國有資產和國有
股權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督,并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3.根據市場需求、國民經濟和民用航空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國家產業政策,制定并實施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發展規
劃、年度計劃和內部改革方案及重大管理決策。
4.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優化配置生產要素,組織實施重大投資活動,對投入產出效果負責。
5.深化企業改革,加快結構調整,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強化內部管理,妥善做好企業重組、精
簡機構和分流富余人員工作,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6.指導和加強集團公司有關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統一管理集團及集團公司的名稱、商標、商譽等無
形資產,搞好集團公司內部企業文化建設。
7.承擔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權限
1.集團公司在保證有關企業合法權益和自身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關規定,集中部分國有資產
收益,用于國有資本的再投入和結構調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決定全資子公司國有資產的重組、轉讓、租賃及外部資產的收購、兼并等事宜。對控股
或參股企業的上述相同事宜,通過法定程序決定或參與決定。
3.享有投資決策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集團公司及有關企業的投資項目,并負責組織實施。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集團公司享有外事審批權、外貿流通經營權、對外投融資權、對外
擔保權、對外工程承包權、對外勞務合作權和境內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辦展資格。
5.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主決定集團公司內部管理體制和機構設置,依法決定有關企業的經營方式、分配方式和重
大生產經營決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
6.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和全資企業的領導人員;按法定程序和出資比例,向
控股企業和參股企業委派或更換股東代表,推薦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7.統籌管理集團公司及有關企業的涉外工作。集團公司領導人員出國審批權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授予的其他權限。
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主要成員單位名單
一、全資企業
1.北京航工經濟發展公司
2.北京華材航空客貨服務公司
3.中國民航物資設備公司
4.中國航空器材(新加坡)有限公司
5.中國南方航空器材肯尼亞有限公司
6.中國航空器材公司北京國際泰利康曼維修站
二、控股企業
1.北京三元飛機剎車技術聯合開發公司(70%股權)
2.港航經編網眼布有限公司(95%股權)
3.北京航嘉飛機設備有限責任公司(50%股權)
4.深圳中航材貿易發展有限公司(90%股權)
5.賽特克航空技術開發公司(50%股權)
6.海南中航材實業有限公司(60%股權)
7.北京國際航空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60%股權)
8.中國航空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50%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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