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日前發布《再保險公司設立規定》,明確了入世開放新格局下再保險公司設立的條件。其中,人壽再保險
公司和非人壽再保險公司的實收貨幣資本金應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綜合再保險公司的實收貨幣資本
金應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根據《規定》,再保險公司可經營以下全部或部分業務:人壽再保險業務包括中國
境內的再保險業務、轉分保業務、
國際再保險業務;非人壽再保險業務包括中國境內的再保險業務、轉分保業務及國際再保險業務。再保險公司也可同時經營上
述兩項的全部或部分業務。
在投資再保險公司方面,《規定》指出,中資股東應符合保監會《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暫行規定》,投資中外合資、
外資獨資再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應符合中國入世的有關承諾。外國再保險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公司,其營運資金標
準和設立要求,也適用上述規定。
此前,根據我國保險法規規定,除人壽保險業務外,保險公司應將其承保的每筆保險業務的20%向中國再保險公司
辦理再保險,即法定分保。據測算,目前法定分保業務占再保險市場份額的90%左右,商業分保占分保業務的12%。按我
國入世承諾,法定分保業務將逐年下調5%,入世后4年內,20%的法定分保業務將完全取消,再保險市場將完全商業化。
(丁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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