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省城調隊調查,今年1-9月湖南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326.2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4.3
5元,增長10.5%,增幅提升2.5個百分點。四類收入中,三增一減。
一、工薪收入增長3.8%
1-9月,城市居民從工薪中得到的收入(扣除個人所得稅、個人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等)為3820.23元,
比上年增加140.75元,增長3.8%。其中,工資及補貼收入為3644.91元,增加99.48元,增長2.8%
,其他勞動收入為175.32元,增加41.27元,增長30.8%。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76.
3%下降到71.7%,下降4.6個百分點,其原因是城市居民從工薪中得到的收入增幅低于其他收入的增幅。
二、個體經營凈收入增長30.4%
1-9月,城市居民從事個體經營所獲得的凈收入為170.8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81元,增長30.4
%,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2.7%上升為3.2%。這一趨勢表明:隨著當前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從國有、
集體經濟單位轉移出來的職工從事個體經營保持增長勢頭。
三、財產性收入比上年同期減少12.2%
1-9月,城市居民財產性收入為102.69元,比上年同期減少14.24元,減少12.2%。這方面的收入
減少,其主要原因是從股市投資所獲得的股息紅利和出租財產收入減少。
四、轉移性收入增長37.8%
1-9月,城市居民轉移性收入為1232.5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8.03元,增長37.8%,其中,退
休養老金為772.0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0.8元,增長45.3%;贍養收入為73.98元,增加31.27,
增長73.2%;捐贈收入為298.44元,增加22.49元,增長8.2%。
從以上分析看,1-9月影響城市居民收入增加的因素主要是轉移性收入大幅增加,轉移性收入增加額占可支配收入
增加額的67%。但占可支配收入主體地位的工薪收入增長不多,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湖南經濟發展效益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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