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創業投資業,經過十余年發展的艱難歷程,有了一個比較良好的開端,對推動科學技術的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
的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總體看,還存在著諸如法規政策不完善、風險創業資本進出渠道不暢通等諸多的障礙問題。盡管
有關方面出于戰略的考慮作出了一些有效的制度安排,然而仍感效果不十分明顯,與創業投資發展的客觀需求還遠遠不相適應
。
據有關資料,從2000年7月以來,全國幾乎沒有一家新的創業投資公司設立;在目前400多億元的創業資本總
額中,真正做創業投資的不到100億元;我國有專利技術7萬多項,但專利實施率僅為10%左右,科技成果轉化為商品并
取得規模效益的約占10%-15%,遠遠低于發達國家60%的水平。高薪技術產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8%左右,也遠低
于發達國家的30%-40%的水平。在目前中國的科技成果轉化中,自籌資金占56.8%,國家科技計劃撥款占26.8
%,創業投資僅占2.3%。以此相比貨幣市場上數千億元“地下資金”在股市上漂來游去,包括上市公司將數億、數十億,
甚至上百億元所募資金重新回流二級市場進行炒作等現象,這對于當前因資金困難而萎縮不前,但肩負著推動中國高新技術產
業化和核心經濟發展重任的中國風險創業投資來說,未免尷尬和有欠公平。這反映了整個社會資金分布結構上的一種比例失衡
。對此,有必要認真總結經驗,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以推動中國創業投資的新發展。
一、應當盡快改善和創造出適宜風險創業投資業發展的制度和政策環境。目前,阻礙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障礙因素固
然有很多,諸如創業資金來源少、高素質創業投資人才少、激勵和約束機制以及技術評估機制不健全等,但是起決定和關鍵作
用的有關法規政策不完善、不健全、不合理、不適應風險創業投資業發展,無疑是其中的重要障礙因素。本來旨在為設立創業
投資基金提供一個法律支撐的“投資基金法草案”,也因種種原因不得不忍痛割愛,變成“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提交審議。
鑒于此種情況,當然首先需要而且應當及時對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以調整、修訂和完善,但是鑒于我國法律修
訂需要經過一個比較繁雜的程序和過程,遠水解不了近渴,怎么辦呢?一是有關部門牽頭制定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辦法》應
當盡快出臺,它的適時出臺必將有利于啟動社會和民間資金參與和支持風險創業投資的積極性,有利于促進外商投資加盟創投
企業,有利于為創業投資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二是鑒于創業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亟待解決,發展是硬道理,非常需
要以創新的觀念和思路,適時出臺地方性行政法規,以沖破影響創業投資發展的瓶頸。在這方面浙江省先走了一步,出臺了《
關于進一步加快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大大放寬民營科技企業的市場準入標準,允許注冊資本在50萬
元的科技型小企業分期注入注冊資本,規定高新技術成果入股比例可以不受35%的限制。他們的開拓和創新思路,將成為調
動地方民間投資積極性、進一步促進風險創業投資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二、不放棄對創業板設立的希望,但更應當著眼于我國創業企業資本市場體系的健全和完善。當前,仍希望創造條件
和環境,積極而穩妥地將創業板早日推出。但是在創業板出臺時間尚難以準確預期的情況下怎么辦?發展是硬道理,各地方不
妨及早考慮采取措施,打造多樣化、多層次、各自優勢和資源可以充分發揮和利用的市場交易平臺,以滿足不同規模、不同價
值取向、不同個性要求的企業股權或股票交易轉讓的需要,也可以考慮對我國現有的場外交易市場進行規范和整頓,利用其現
有的規模和硬件條件為風險資本的撤出和創業企業的再融資提供一個可供選擇的出路。與此同時,鑒于中小企業促進法已經頒
布實施,完全應該而且可以按照中小企業促進法提供的法律環境和條件,切實用足、用好現有的政策和制度規定,盡量擴大風
險創業投資的資金融通渠道。
三、要高度重視和鼓勵社會和民間資金向創業投資轉移,允許一些機構投資者以一定限額資金進行風險創業投資,提
倡有實力的大企業從事一些風險創業投資活動,切實解決風險創業投資的后續資金問題。創業投資是中國經濟未來幾十年持續
、健康、快速發展的基本動力。改革開放二十幾年,中國社會積累了巨量的金融資產或者說創業資源。現在的主要問題還不是
市場上缺少資金,而是因相關制度缺失而導致的在資金分布結構上的失衡。一方面,貨幣市場上相對充裕的資金因缺少投資渠
道而得不到有效的運用,而資本市場上卻因資金相對緊缺而顯得支撐乏力;另一方面,有些機構和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資金
充裕得要重新回到二級市場炒作股票,而廣大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科技企業卻因資金不足而嗷嗷待哺,生存困難。造成這種情
況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對風險創業投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估計不足,對資本市場與產業經濟關系的認識和擺位出現某些偏頗,
不能不說是一個需要重視的原因。
尤其在當今時代,科技創新及其產品的產業化,是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競爭焦點和巨大發展潛力的體現。而風險創業
投資正是推動高新技術、催生高新技術產品產業化最為基礎最為活躍的助推器和原動力。金融市場的發展必須建立在為產業經
濟服務的基礎上,特別是在資本市場發展的初期,必須和產業經濟的發展密切結合,并立足于產業經濟的發展而求其發展。
當前似乎有一種情緒,股市一不好,就斷言經濟的大廈一定會遭殃并可能會倒塌,但有人揭示了使不少專家不愿面對
的一個結論和現實:股市牛勁振奮時,上市公司的投資未必增長最快,而股市熊氣疲軟時,上市公司的投資卻常常增長很快。
根據有關資料,股市牛氣沖天的1999年和2000年上市公司平均固定資產投資分別僅增長2.3%和-10.9%,而
股市下調幅度較大的2001年上市公司平均固定資產投資卻增長了83.3%。這說明什么呢?這說明在證券市場的上下波
動中,上市公司的投資增長與股市的漲落存在一種反向關系,這是不是一種偶然的現象?不敢斷言。但至少說明,把資金都一
股腦引導到股市上,對落實宏觀經濟的調控目標、促進核心經濟增長來說,未必都起到正面作用。有人設想,如果不是那么執
迷于虛擬經濟的神話,而是創造必要的規制環境和條件,積極鼓勵和啟動社會及民間的資金,不說幾千億元,就是一千億元轉
移到風險創業投資或者提升傳統產業的技術含量上,那又可能使多少創業企業獲得新生和發展?又可能使多少科技新成果轉化
為市場需要的產品出現?以上只想說明一個問題,就是有關方面應該重視資金分布結構的研究和調整。
四、需要放寬條件,降低門檻,積極引進外資進入中國的風險創業投資業。目前可以有選擇地組建中外合資合作風險
創業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咨詢公司等機構,并實行必要的激勵機制,積極引進和凝聚富有國外同類業務管理經驗的人才,這對
于盡快提升我國風險創業投資管理水平將發揮積極作用。
五、要特別強調對現有中介服務機構的行為規范,建立客觀、全面的風險項目評估機制。目前有些資金不敢進入風險
創業投資,其主要原因是對投資價值和收益預期心中沒有底。中介評估機構是風險創業投資的重要支撐體系,應當加強對其職
業道德和自身業務素質的培養。對于創業項目的技術水平和風險程度的評估,國家也應出臺專門的法規和標準。(王連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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