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繼銀專欄 薪酬性股票期權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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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2年10月08日 08:30 中華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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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84:24:15□仲繼銀
中國已有境外上市的公司和國外公司在中國的分支機構向其雇員發放了股票期權。對股票期權的正確認識
,涉及到公司治理、薪酬戰略、稅收、勞資糾紛甚至是離婚時的財產分割等等各個方面的問題。新近報出的微軟中國公司員工
補交5100萬元來自股票期權收入的個人所得稅一事,是因理解不準而產生問題的一個很好例證。現在就讓我們花費幾次專
欄的篇幅來對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的概念、運作機理和相關政策環境做一簡明的綜述。期權與期貨不同,期貨的買賣雙方是必須
要進行交割的,期權則將是否交割的選擇權利賦予了合約的一方。期權的準確定義是:買賣雙方訂立的一個合約,期權賣方“
有責任”保證期權買方“有權利”在未來一段時期之內(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時點(歐式期權)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賣出)
約定數額標的物,為此期權賣方向期權買方收取權利金(premium)。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從實物到金融產品應有盡有,
較常見的包括股票、外匯、利率、股票指數等等。標準化的期權合約和交易所集中交易始于1973年。股票期權是以股票為
標的物的一種合約,期權合約的賣方也稱立權人,通過收取權利金將執行或不執行該項期權合約的選擇權(英文期權-opt
ions一詞的字面含義)讓渡給期權合約的買方,也稱持權人。持權人將根據約定價格和股票市場價格的差異情況決定執行
或放棄該期權合約。在美國,那些進入指數的股票,一般都有標準化的期權合約在市場上交易,這些股票期權合約的交易與發
行股票的公司無關。薪酬性股票期權(compensatorystockoptions),即把股票期權作為一種薪酬
由公司付給其雇員或非雇員(服務提供商)的一種公司行為。這里的“薪酬”,更準確的譯法應該是“報酬”,因為這種股票
期權不僅可以給公司董事、經理和雇員,也可以給公司的管理顧問等其他服務的供應商。薪酬性股票期權起源于20世紀60
年代,80年代的科技股風潮、大牛市和90年代的公司治理運動使美國的上市公司開始普遍采用股票期權作為高管人員的報
酬。薪酬性股票期權的四個關鍵環節是贈與(grant)、授予(vest,或譯作成權、生效)、行權(exercis
e)和出售(sale)。贈與本身只是一個合約,是公司決定將一定數額的股票期權作為薪酬支付給董事、經理或員工(以
下統稱雇員);如果該項股票期權意在酬勞雇員過去的勞動,可以馬上一次性授予,即“謝謝你對公司的貢獻,現在給你這些
股票期權,你已經可以行權,也可以選擇持有,在到×年×月×日為止的有效期內自由選擇最佳行權時機”。如果意在酬勞雇
員未來的勞動,則可以規定在未來一定時點之前一次性或分批授予,即“現在開始,你給我工作到×年×月×日,我給你××
股票期權”。授予實際是雇員已經“掙得”了這些股票期權的表示。如果做個比喻,贈與是雙方簽訂合約確定酬勞金額,而授
予則是根據工作進度實際支付。一次性授予和分批授予就象根據合同一次性付款還是分期付款一樣。只有已經授予的股票期權
,才是持有人真正擁有的“財產”,持有人才能行權。股票期權的第三個環節是行權,也就是按贈與股票期權的約定價格實際
購買股票。一般是在授予日(又譯成權日或生效日)即擁有行權之后到股票期權到期日之前的可選擇時段內行權。行權時股票
期權持有人也就實際獲得了行權價格和行權日市場價格之間的價差收入,一般將此收入視作薪酬收入。通過行使股票期權而持
有的股票被稱作期權股票。在美國,除期權股票的出售時間選擇會影響其稅收待遇之外,雇員的期權股票和直接購買的股票是
一樣的,擁有同樣的權利。股票期權的第四個環節是期權股票的出售,在出售之后,雇員獲得了行權收益及其持有股票的資本
增值或損失。準確理解了薪酬性股票期權的基本特性和四個環節之后,很多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了。比如說個人所得稅,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1998年09號通知(關于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從雇主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有關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
通知)規定,當雇員無償或以低于市場公允價值的價格得到公司股票時,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負發生日為股票認購日,課稅
基數為雇員實際支付的股票認購價格低于當期市場價格的差額,經當地稅務部門批準可以在6個月內分攤,由雇主代扣代繳,
適用稅率等同于工資所得適用的稅率(5%-45%)。雇員通過行使股票期權所獲股票出售后所得資本增值收入為財產轉讓
收入,適用20%的稅率,目前暫緩征收。微軟中國公司是真的理解不準還是裝不懂,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知道微軟在日本
發生過通過股票期權逃避稅收的同類事件。當然,一些境外上市公司員工剛獲贈與(尚未生效,更未行權)時,一些地方稅務
部門就上門征稅,也并不符合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規定,實際是一種違法行為。在贈與環節,一般都不征稅,只有極少的國家
,對那些已經有確定價值(如有正規的該股票的期權合約市場)或認購價低于贈與時股票公允市價一定幅度的股票期權會在贈
與時征稅。(本欄作者為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8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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