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和興業信托管理試點工作悄然進行,而后者的管理模式可能是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所認同的模式。興業信
托管理模式與美國401(K)養老計劃類似
本報記者于勇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1年悄悄地選定了兩家金融機構作為管理企業年金的試點,一家是招商銀行,另外一家
則是“只做不說”的中信集團(時稱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的子公司——中信興業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興業信托)!
財經時報》本周獲悉,興業信托的企業年金運作方案,將成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企業年金管理辦法》的重要依據。
據悉,目前興業的年金管理服務對象,還僅限于中信集團及其所屬的企業的員工。興業信托不愿意透露企業年金的具
體規模,他只告訴記者,“中信有1萬多人”。據接近興業信托的人士透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未來的企業年金管理機構的
有關“服務標準”將在這里產生。
“企業年金”是一種由企業單位自主發起設立、企業員工自愿參加的補充養老保險體系。隨著人口的老齡化,企業年
金已經成為現代養老保障體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甚至有專家稱,企業年金將成為養老保險的第一支柱。中國業內人士預計
,在未來三年時間里,企業年金每年都將有1000億元的增長規模。
管理方式:DC計劃
一般而言,企業年金計劃按照籌資和運作模式的區別可分為“限定繳費計劃”(DC計劃)和“限定給付計劃”DB
計劃。DB計劃是由企業出資建立養老基金、定期向退休職工按固定金額支付退休金的一種退休金計劃;而DC計劃則是由
企業設立、為職工建立個人賬戶,并按個人賬戶積累額支付退休金的一種退休金計劃。
DB計劃與DC計劃顯著的區別在于,前者的投資風險由企業承擔,而后者由員工個人承擔今后的風險。
DC計劃事先確定每期的繳費金額或比例,職工對個人賬戶擁有投資決策權,并承擔由此導致的投資風險。投資回報
全部計入個人賬戶,退休金水平取決于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的繳費額及其投資收益,因此退休金并不確定。美國的“401(K)
養老計劃”是DC計劃最為主要的代表。
據一位知情人透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也傾向于選用美國模式。他說,一個原因是美國模式在香港的成功運作,讓中
國的有關管理層對美國模式更多了一份好感。
1978年美國出臺了《國內稅法案》,其中401(K)條款確立了美國的一種由雇主發起的養老計劃制度優勢。
由于在稅收、管理、投資運作等方面的優勢,401(K)計劃取得迅猛發展。通過該計劃積累起來的資產從1990年的3850
億美元,迅速增加到2000年年底的17120億美元。到2000年年底,美國有30萬家企業,4000萬企業員工參
與了該計劃。
401(K)計劃的主要特點是,雇主是401(K)計劃的發起人,負責計劃的設計和管理。一般來講,只要有5
名以上雇員參與,就可以成立一個401(K)計劃;雇員授權雇主扣繳稅前工資的一部分,存入雇員個人的401(K)賬
戶。而這個金額由雇員自己確定,但不能超過工資的25%。根據規定,2002年,美國企業員工對401(K)賬戶的稅
前繳費限額為11000美元。
投資渠道有望拓寬
專家指出,從中國已經出臺的一系列政策看,比如,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統一為“企業年金”、規定企業年金實
行個人賬戶管理、享受稅收優惠等,在很多方面都與美國的401(K)計劃相似。
興業信托的內部人士并不愿意透露他們所采用的管理方式,只是告訴《財經時報》,DC計劃可能“更適合國情”。
企業年金的特點要求投資的穩健與收益的穩定。專家指出,目前,中國的企業年金的基金運營管理,主要是銀行存款
和購買國債,雖然也有一些企業委托某些專業投資機構秘密從事證券投資等投資。但總體上投資渠道不暢,收益難以保障。
據了解,在當前的企業年金基金的資產分布中,銀行存款和債券投資占企業年金總資產的80%以上,存入財政專戶
、現金以及股票等其他形式的資產不足20%。而投資渠道狹窄的后果是收益率低下。2000年,中國企業年金的投資收益
率平均只有2.79%。
根據有關法規,只有信托業是連接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產業市場的紐帶。而現行的法律規定,基金并不能投資于產
業市場。分析人士指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選擇興業信托作為企業年金管理的試點,是否也有擴大企業年金投資渠道方面的考
慮?一位興業信托的內部人士認為,企業年金可以考慮投資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項目。
同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中國證監會的官員也在不同場合透露,企業年金將在適當的時候與資本市場“對接”。
稅收優惠可望解決目前,企業年金在中國的試點地區有兩個,即遼寧省和北京的中關村地區。根據試點地區的有關規
定,如果企業提取的年金不超過工資總額的4%,可以在稅前列支。媒體消息,財政部社保司的一位官員表示,目前企業年金
還沒有具體的稅收優惠辦法,國務院的42號文件的稅收優惠規定只針對試點地區。至于個別地區目前實行的優惠辦法,這位
官員說:“那是不合法的!币驗榈胤截敹惒块T沒有權力制定政策。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明璋指出,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是企業年金發展的關鍵。企業年金計劃
是屬于“自愿型”,沒有稅收的優惠,就不會有激勵機制。同時有專家指出,盡管國家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有所考慮,但操作
細則仍不十分明朗。比如,工資總額是個比較籠統的概念,個人的稅收優惠政策尚待細化,實踐中工資總額4%在稅前提取的
規定,并沒有考慮到不同企業以及不同員工的收入水平之間的差異。
據了解,興業信托運作的企業年金方案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底線也是參照上述規定執行的。至于是否有更優惠的政策,
興業信托的人士不置可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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