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來,有關貪官攜款外逃的報道引起了廣泛關注。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
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潛逃出境,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社會危害十分嚴重。
貪官的攜款外逃不過是我國資本外逃的冰山一角而已。
每年數百億美元逃出國門
所謂資本外逃,是指一國居民出于安全動機、避稅動機或其他動機而將財富轉移到本國政府管轄之外的行為。它是各
國貨幣當局明文禁止的資本流出活動。20世紀80年代,由于當時我國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外逃資本的規模較小,每年只
有幾億至十幾億美元;9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經濟開放程度的擴大,加上其他方面的原因,資本外逃現象日益浮出水面,且
有愈演愈烈之勢。
據一些學者的計算,1995年我國已是世界第八大資本輸出國。除了政府批準的對外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以外,還
存在大量灰色的資本外逃。1993年至1996年,每年的資本外逃數額均在100億美元以上。而財政部辦公廳“積極財
政政策”課題組的專題研究資料表明,1997和1998年資本外逃分別為365億和388億美元。1999年對資本外
逃有所遏制,但仍然達到了238億美元。而有經濟學家則認為,2000年中國資本外逃已達480億美元,超過了當年外
商對華投資的407億美元。有媒體甚至據此稱,中國已成為世界第四大資本外逃國。哪些資本急于外逃
對于這一問題,經濟學家有著不盡一致的看法。樊綱認為,我國資本外逃的類型有這么幾種:一種是屬于正常的資本
流出,但有些不正常的原因,或者說在資本流出中有些值得注意的問題,比如私人資本,由于我們在法律和實踐上對私有財產
的保護力度不夠,私人企業賺了錢就存到國外,它們的量也相當大。再一種是屬于非法所得,包括一些官員、經理人員和業務
人員通過貪污受賄、尋租以及從國內外公司等得到的非法收入或黑色收入,這筆錢被轉移至國外,每年亦不少。還一種是利用
貿易渠道,少報出口,多報進口,尤其是通過少報出口,實現資本外逃。比如出口報低價,但實際所得要高,這高出來的部分
就盡量不結匯,把資產留在境外。這種情況近年來比較明顯,因為匯率問題包含投機心理在內,人們預期人民幣會貶值,一些
公司就更多地持有外匯,把錢截留在國外,不結進來。這部分逃出去的資本每年達到一、二百億美元的規模。
盡管如此,就目前外逃的國內資本來看,學術界的共識是,主要有三類:一類是通過貪污、受賄、尋租以及出售國企
等手段侵吞的國有資產;另一類是從事走私、販私、詐騙、偷漏稅等獲得的巨額財富;第三類是通過合法經營積累的私人資本
。前兩類資本的占有者是擔心非法所得放在國內不安全而設法將其轉移到國外;后一類資本的所有者則是擔心合法財產在國內
得不到有效保護而向國外抽逃。
據分析,國內資本外逃的主力軍是不法資產的占有者。在外逃的國內資本中,也有一些是由于合法財產得不到有效保
護而選擇外逃。客觀地說,在我國現有法律環境下,合法的私人財產尚不能得到很好地保護,私有財產被無理侵占的現象仍時
有發生。一部分私營企業主,擔心有一天資產、人身遭遇不測,于是紛紛采取抽逃資本或購買“綠卡”到國外的辦法求得自保
,民間把這種現象稱為“開天窗”。據民主建國會北京經濟學院支部和中關村試驗區支部的一項調查顯示:在北京資產總額超
過500萬元以上的私營企業主中,向國外抽逃資本者已占三成以上,而且這個數字還呈上升趨勢。
資本是怎樣逃出去的
早些時候,人們認為資本外逃一般會通過產品出口之后不結匯的管道,然而,1999年在北京舉辦的一次研討會上
,一位來自權威部門的不愿披露姓名的官員卻透露,近年我國資本外逃主要是通過假進口,就在同一次會議上,政府一家研究
機構的負責人也說,1998年有52%的進口報關單都是偽造的。
雖然資本外逃的途徑五花八門,但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4種:
一是假投資,真外逃。這是我國資本外逃的最主要形式。近年來,我國企業掀起了一股對外投資的熱潮。據統計,目
前在海外投資的企業有近萬家。其中部分是為了開辟國際市場,拓寬經營渠道,這對我國企業真正走向世界,提升國際競爭力
無疑是大有裨益的。但有相當一部分企業的法人卻假借對外投資、合資的名義,將國有資產轉移到境外,再通過適當渠道,將
國有資產變為私人財產。
保守估計,80年代以來,僅從大陸流往香港的資本就在500億美元以上,而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經由國家審批
的。我國的非法外流資本已成為香港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在歐美國家也存在類似情況,據海外華人反饋回來的信息,近年來
,歐美各國陡然增加了來自我國的投資商,而且出手往往都是大手筆,令國外同行刮目相看。雖然不能簡單地斷言他們的資金
來源和輸出管道全都不合法,但其中至少有相當一部分是不合法的。因為從官方統計的數字來看,到目前為止,我國對外直接
投資的總和還不到100億美元。這些外逃到海外的資本,往往采取分業經營,利潤高的業務由私人公司來做,利潤較低甚至
虧本的業務則由國有企業來做。如果有贏利就中飽私囊,如果虧損了就算是投資失誤或經營經驗不足造成的。
尤其令人吃驚的是,某些國有企業的海外分支機構已經演變成為國內腐敗團伙的洗錢中心。他們內外勾結,沆瀣一氣
,使某些貪污腐敗分子能夠把非法所得堂而皇之地轉移出境,然后進行分成、再投資,變個花樣落入個人腰包。如果主管部門
派人去查,他們可以輕而易舉地編造幾個虧損的理由來對付,要想徹底查清幾乎是不可能的。
二是高報進口,低報出口。這是以外貿渠道進行資本外逃的重要途徑。近年來,一些企業與外商串通,在進口設備和
原材料時,高報進口價格,以高比例傭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給境外進口商,再從其手中拿回扣,將非法所得留存國外;或者與
國內企業的海外分支機構相互勾結,讓其代為購買設備,然后低價作高,共同分贓。而在出口環節中,由于國家近年來為鼓勵
出口,采取出口退稅政策,一些企業趁機大肆壓低出口商品價格,或者采取合同發票金額低于實際交易額的做法,一方面換取
國家退稅,另一方面使應收外匯資金減少,將多余部分留存境外而達到資本外逃的目的。
三是逃匯、套匯、騙匯。1997年7月亞洲發生金融危機以后,受周邊國家貨幣大幅貶值的影響,也有對人民幣貶
值的議論和心理預期,國內部分出口企業公然違反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規定,推遲出口收匯和結匯,或收匯后不是按規定將其
賣給外匯指定銀行,而是把出口貨款私自存放境外搞投資,或者存入離岸銀行賬戶而未匯進國內;有些企業則以提前償還外債
本息、支付進口貨款的名義,通過各種方式套取人民幣貨款,購買外匯。實際上并未提前付匯,而是將外匯資金滯留境外進行
投資和投機。更有甚者,與外商勾結,以外商逃債、毀約、拖欠等形式,應收的外匯不收回來而是分成后轉移到個人賬戶上;
或以出國旅行為由從銀行進行頻繁的小額騙匯后將資金轉移出境。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官員透露,近年來由于套匯、逃匯和騙匯
而給國家造成的損失上百億美元。
四是扮成外資外逃。由于中國對外資企業實行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許多國內的中資企業為了享受合資企業的
優惠政策,同時也為了方便資本外逃,往往采取與自己在境外的中資企業進行合資的辦法,合資企業的出資額實際上都由國內
的中資企業墊付,然后將利潤以外資收益的名義匯出。或者以合資企業的名義對外借債,資金不進入,卻以還本付息的名義向
外付匯;一些境外的中資企業也如法炮制,將應匯回境內的利潤,以外資名義向國內再投資,將應屬于國家的資金轉移到境外
。境內外不法分子通過這種偷梁換柱的手法,不僅成功地實現了資本外逃,同時還造成了我國吸收和利用外資的虛假繁榮景象
。近幾年,雖然我國每年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資規模都在300億美元以上,但其中約有80%是來自海外華人主要是東亞和東
南亞地區的華人資金,來自歐美和日本的不足20%。許多所謂的外商投資只不過是國內的資金經由香港等地再“回流”國內
,以享受外商投資的特殊待遇。而這些身揣國家資財,扮成海外華人的不法分子,卻常常受到各地政府官員的夾道歡迎。
除了上述4種主要的逃資途徑以外,國內資本還常常采取以下兩種方式實現外逃,如以非貿易支付的方式,通過向境
外支付特許權使用費、咨詢費、培訓費等名義,向外轉移外匯資金;或者采用螞蟻搬家戰術,將外匯資金以境內居民匯款的方
式,多批次匯出境外而實現資金轉移。
如何遏制資本外逃
不管資本外逃采取何種手段和方式,我國的資本監管正遭遇它前所未有的挑戰。客觀地說,中國經濟在亞洲金融風暴
中幸免于難,資本監管功不可沒,在這樣的背景下,資本外逃與資本監管問題如何改進,是值得注意的事情。
面對資本外逃這股洶涌而起的暗流,發展中國家采取過這樣或那樣的對策,但收效甚微,鑒于資本管制使中國成功地
抵御了亞洲金融風暴的沖擊,于是有人重新提出應當加強和完善資本管制。對此,樊綱等經濟學家認為,從短期看,加強資本
監管沒有錯,也有用,特別是對一些國有或半國有的貿易、金融部門有效,但加強監管本身不能解決問題,它只是想辦法卡住
資本外逃,而根本的問題是要從體制上解決資本正常的流進流出。
樊綱認為,首先是要加大對私有產權的保護。極端一點而言,對私人財產的保護,應當達到這樣一種程度,即你如果
抓到他貪污受賄,你就抓他;抓不著他,即使他貪污受賄,你也要承認他的財產是合法的。
其次是改革投資體制和企業制度,對合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現在很多資本外流,是因為辦合資企業造成的,國內一
些企業為了得到合資企業的優惠政策,資本出去轉一圈又回來,這一出一回,資本就外流了。我們對合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在改
革之初是必要的,但到今天,恐怕還是要一視同仁,逐步使合資企業做到國民化,大家在競爭上都平等。這樣國內一些企業就
沒有動機再單純地為了取得優惠政策而去辦合資企業。其實很多外國直接投資,實際上是我們自己在海外開辦的企業投的資。
再次,匯率制度也要調整。人民幣在短期保持不變沒有問題,但從長期而言,人民幣還是要逐步走向靈活的匯率。現
在我國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只要企業有正常的貿易,提出合法的證據,就可以拿到外匯款,這就使得一些人沒有動機
把外匯存在外面。現在要做的是,更加完善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可兌換這一制度,使服務更到家,審批更靈活、更有效率。
作為一個資本短缺的發展中國家,我們的目標是大力引進外資,尤其是直接投資。但現在的情況是,我們一方面動用
大量的外匯儲備購買美國的債券,這等于借錢給美國人花;另一方面我們的私人老板賺了錢不在國內購房置產,反而把財產轉
移到國外。類似這樣的事情,對中國經濟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如何創造一個好的環境,讓資本更多地進來,并留在國內發揮
作用,而不是投到國外去,也許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在經濟全球化和資本自由化的背景下,遏止資本外逃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一個共同課題。對于中國來說,這一任務尤
重。因為,一旦資本外逃的黑洞被揭開,它就不僅僅關系到資本。但至少從現在看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似乎并未引起高層決
策者的重視。
日益猖獗的資本外逃,不僅造成了嚴重的國有資產流失,削弱了中國經濟發展的后勁,而且動搖了人們對人民幣匯率
持穩的預期,增加了防范金融危機的難度,甚至可能直接誘發金融危機。因為資本外逃一方面減少了外幣的供給,另一方面又
增加了對外幣的需求。如果持續外逃導致匯率持續下降,必然導致恐慌,進而引發更大規模的資金外逃,最終釀成金融危機。
盡管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由于近年來國內宏觀經濟穩定增長,通貨膨脹率較低,匯率穩定,外匯儲備穩步上升,資本外逃對國
內經濟的沖擊還未充分顯現出來;但如果對之掉以輕心,遲早將會為之付出高昂的代價。在這方面,墨西哥與東南亞國家的教
訓已經夠深刻的了。(鄧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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