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和《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設立規則》正式實施以來,中外合資基金管理
公司的籌建申請步伐明顯加快。本月,國泰君安與德國安聯集團、華寶信托與法國興業資產管理公司、海通證券與比利時富通
集團、招商證券與荷蘭國際集團共同發起設立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籌建申請先后獲得了中國證監會基金部的正式受理。根
據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證監會將在6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籌建、暫停審核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業內人士指出,從目前的進
展來看,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外資參股基金公司的獲
準籌建在程序上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
相比之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籌建步伐顯得相對遲緩。除了"湘財證券與法國里昂"、"長江證券和巴黎百富勤"的
聯姻外,日前又有漢唐證券攜手京華山一、深圳創投向證監會遞交了成立合資證券公司的申請,但國內其他上百家券商尋求"
跨國聯姻"的動作顯得相對遲緩。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國內券商普遍希望通過"合資"提升自己的弱項,培
養新的核心競爭力,但由于受到相關法規限制,中外合資券商的吸引力還僅僅局限于那些公司投行業務相對薄弱的券商。
根據7月1日正式實施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可以由境內外股東申請新設,也可以由
內資證券公司變更而成,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可以從事股票和債券的承銷、外資股的經紀以及債券自營和經紀業務。對此,某大
券商的一位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兩種設立方法對于大券商來說均不太合適。境內外股東申請新設的方式,等于新造了一個
中外合資券商,給自己的投資銀行平添一個有力的競爭對手;而將公司的投行部門分拆,成立一家中外合資券商,則公司本身
經過多年發展起來的承銷和經紀業務的完整體系將被破壞。這位負責人指出,設立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就完全不同:券商通
過與境外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涉足到公司業務中原先沒有的基金管理業務,與現有的
承銷和經紀業務沒有聯系,不存在相互競爭的問題。當然,對于那些寄希望借助境外券商來提升投行業務的券商來說,設立外
資參股證券公司已成為公司的未來與國際市場接軌并打入國際市場的一項重要戰略舉措。
目前政策下,外方還不能掌握合資公司的控股權,而高管層的任職資格還有待監管部門的認定,外方在合資證券公司
中的角色更像是出資人。這些都需要政策的進一步明確。對于成立合資公司的申請,監管部門何時能夠完成申報材料完備性審
查,正式受理籌建申請,令人關注。對此,金信證券研究所總經理李康認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設立,涉及A股股票的承銷
和交易業務,事關證券市場的整體開放,證券監管層的慎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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