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9-192:23:38專家指行政性壟斷是電力改革的主要障礙
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方案已大致確定,其基本思路和主要框架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構筑政府監管下的
政企分開、公平競爭的電力市場。但究竟在實際操作中應如何改革?日前,在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舉辦的“反對行政壟斷,打
破地方保護———能源(電力)市場化改革”論壇上,國務院體改辦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高世楫副所長提出,電力體制改
革
成敗的關鍵在于兩點:1、建立完善的法治制度安排;2、建立基于規則的現代監管機制。高世楫提出,目前我國電力體制改
革最主要的障礙在于行政性壟斷。他說,這一障礙的危害首先在于,行政權力的介入妨礙了電力市場的發育,妨礙了全國性大
市場的形成,同時保護了部分企業利益并使其形成壟斷,損害了消費者及其他參與方利益,阻礙了電力市場改革的進程。高說
,在中國,反對壟斷與市場發育是同一進程。我國的經濟改革過程就是逐步打破各個方面的行政壟斷,逐步由市場進行資源優
化配置的過程。其中政府應做大量工作,包括:明確市場主體,改革市場規則,逐步開放以規則為基礎的市場準入,重新界定
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建立維護市場的能力。但其中最根本的在于,建立完善的法律化的制度安排。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的界定
在于,是否是法治經濟。他提出,政府應組織力量,盡快修訂《電力法》,以法治框架為電力改革的依據,以滿足電力市場化
改革的需求。除此之外,高世楫認為,要建立市場化的,以規則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和機構,以保證市場化約束。其中,改革現
有電力管理體制,建立現代監管體系是目前最迫切的任務。他再三強調,新的監管體系的建立必須基于規則而非基于行政權力
管制。高說,建立現代監管體系的基本原則有以下六個方面:首先是公正的原則,對參與市場的各方要公平對待;其次是透明
原則,一切規則、程序、內容、決策都應公布于眾,使參與各方有透徹的了解,加強其透明度;三是專業化原則,其中包含兩
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是在對準入范圍、價格構成、消費者權益等各方面都要有專業人士參與監管,另一含義是,要有現代工具
來保證監管和被監管方的信息對稱;其四為誠信原則;其五為獨立原則,即監管機構應有獨立于政府的監管權限;最后,是要
對監管者本身具有有效監管。高世楫說,建立現代監管體系要強調觀念的轉變。現代監管必須基于規則,而規則是什么?是由
利益參與者經由合法體系及渠道共同制定的。他說,建立電力市場的現代監管體系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切入點和重大措施。
他期待,通過電力體制改革為全面建立反壟斷制度做出深入的探索。(19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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