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展銀行近日發布公告稱,有關部門已原則同意其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目前有關洽談正在進行中,結果尚不能
最后確定,有關方案也均須呈報國家有關主管機關批準。
深發展所公告的“引進戰略投資者”與此前的媒體所報道的“大股東變更、實際控股權轉讓”相比而言,兩者應該說
有質的差別;而國家有關主管機關的態度也成為決定二者
差別的一個關鍵因素。
“大股東變更”及“控股權轉讓”直接后果是深發展實際上變成外資銀行,而且將是國內首家外資控制的可經營人民
幣業務的全國性商業銀行。而“引進戰略投資者”則包含外資參股深發展的可能性,目前外資已參股國內多個商業銀行,如上
海銀行、南京市商業銀行和光大銀行等。
眾所周知,此前對其他一些上市銀行也存在類似外方將要控股的說法。表面上看,這些傳言要變成現實的關鍵因素之
一是銀行主管部門對此事所持的態度。然而,實際上深層因素或許還與決策當局的金融改革思路有關。
改革思路:
四大國有銀行是金融改革的重點
2002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推進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四大銀行)綜合改革是整個金融改革的
重點,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革的目標是改造成治理結構完善、運行機制健全、經營目標明確、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國際競
爭力的現代金融企業。
工農中建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是我國金融業的主體,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命脈。截至2001年底,四家銀行資產
總額為13萬億元,如加上剝離到資產管理公司部分共為14.3萬億元,占銀行業(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其他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資產總額的74%,其中各項貸款近8.5萬億元,占銀行業的72%;四大銀行
吸收的存款接近11萬億元,占銀行業的77%。
但四大銀行在經營中存在著諸多重大隱患,一是資產質量較低,不良貸款率較高,2001年底這一比例為25%,
甚至高于深受壞賬困擾的日本的商業銀行,而世界前20家大銀行平均不良資產比例僅為3.2%。1980年代以來,特別
是1990年代后期,一些國家和地區相繼爆發金融危機,銀行不良資產比例過大成為金融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二是資本金
不足,資本充足率較低于8%。三是機構臃腫,冗員過多,分支機構層次多,決策傳導慢,效率低下。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確定了金融開放的時間表,承諾到2006年對外資銀行實行國民待遇。這使得國有獨資商業
銀行的改革任務更加緊迫。如果屆時四家銀行仍未走出困境,將直接威脅到我國經濟金融安全甚至社會穩定,二十年改革成果
有可能毀于一旦。
為此,我國確定以四大銀行為金融改革重點,在“十五”期間,努力使不良貸款比例平均每年下降2—3個百分點,
確保2005年底降到15%。
外資入主:
將對四大銀行構成巨大沖擊
到2002年6月末,四大銀行盈利均有所增長,這使得各銀行提升了消化歷史財務包袱的能力,四大商業銀行提取
的呆賬準備金和處置的歷史財務損失掛賬都在100多億元,不良資產繼續呈現穩步下降趨勢。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
行和建設銀行不良貸款率分別下降2.28、2.32、2.28和2.06個百分點。
如果仔細分析一下,就會看出四大銀行的人民幣資金優勢、網點優勢及消費貸款增長是其盈利的重要原因。
首先,四大銀行憑借資金優勢,集中信貸資金投向資金需求量巨大的優質大客戶和基礎產業。這些項目貸款良好的流
動性和盈利性,使之成為銀行重要利潤來源。其次,四大銀行調整信貸結構,大幅度增加人民幣消費信貸,這給各大銀行帶來
了豐厚的利潤。最后,各大銀行憑借網點優勢,成為多只新基金的托管行和代理銷售商,這部分中間業務收入成為其重要的利
潤增長點。
世界銀行的研究表明,外資銀行的進入,一方面有利于市場引導配置資源,降低銀行營運成本,在壓低國內銀行利潤
水平的同時提高整個銀行業的競爭水平和效率。另一方面,外資銀行的進入也會對國內銀行形成巨大的挑戰,造成國內銀行的
收入減少,優質客戶流失,迫使國內銀行轉向高風險客戶,從而造成高不良貸款率和較低的利潤率,并可能造成一部分金融機
構的破產,尤其是那些與外資銀行目標市場相似的國內銀行,所遭受的沖擊最大。這些不利影響產生的社會成本,如果與外資
銀行進入國內市場所帶來的福利效應進行對比,并不是在所有的國家都是收益大于損失的。
以深發展、浦發行、民生銀行為代表的新型商業銀行擁有幾乎遍布全國各經濟發達地區的營業網絡,可以從事人民幣
存貸款業務等幾乎所有四大銀行可以從事的業務。外資如果入主這些新型商業銀行,借助于這些銀行既有的有利條件,再加上
其自身資金、體制、管理、跨國等巨大優勢,將迅速發展成為可與四大銀行相匹敵的國內大型銀行,進而大量搶占四大銀行的
市場份額。屆時,四大銀行的人民幣資金優勢和網點優勢將化為烏有,其基礎產業貸款、消費貸款及一些重要的中間業務等重
要盈利來源都會受到嚴重影響,將形成更高的不良貸款率和更低的利潤率,而像農業銀行歷史包袱沉重、賬面才剛開始盈利的
金融機構甚至可能面臨破產的威脅。這將帶來極其嚴重的后果。
也正是清楚地看到了這一點,我國明確規定了外資銀行進入我國的時間與地域進入次序,對國內銀行給予五年保護期
限。
因此,可以說,國內全國性商業銀行由外資實際控股的想法得到主管部門批準的可能性不大。
當然,我們也必須承認,國內商業銀行適度引進外國資本,有利于國內商業銀行學習外國豐富的經驗與先進的技術,
適當增加銀行的資本實力,提高整個銀行業的競爭水平和效率。正是從這個意義上,央行最近在一份研究報告中也提出商業銀
行要適當引進外資。
因此,目前包括上市銀行在內的國內全國性商業銀行引進外資的最終結果很可能是吸收外資參股,而非讓外資實際控
股,這也可能是深發展引進外資的一個最終結局。(為大通證券研究發展中心高級研究員張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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