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海螺水泥(600585)今日公告,公司日前收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在原告中國新型 建筑材料(集團)公司與海螺水泥及海螺集團債權轉股權一案審理中,中新公司于6月6日向該院申請撤回對海螺水泥的起訴 ,并獲得該院同日作出的準許裁定。
此外,在安徽省高院主持調解下,海螺集團與中新公司達成協議,并具有法律效力。該院確認,經由國家計委、財政 部批復的中央級"撥改貸"資金本息余額轉為國家資本金后,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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