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5-1710:04:38【據新華社北京16日電】
記者今天在此間獲悉,中國證監會已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銀廣夏公司連續4年虛假利潤等違規事實
。同時,銀廣夏還將對2001年及以往年度財務報告進行糾正。按照有關規定,證監會出具這一行政處罰決定后,意味著我
國證券民事侵權賠償案件的受理進入實施階段。這一行政處罰消息公布后,立即在證券市場上引起廣泛關注,滬深股市大幅下
挫。此間證券人士分析說,證監會正式認定銀廣夏虛假信息披露后,投資銀廣夏受損失的股民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規定提請訴
訟索賠,法院則依據證監會認定的行政處罰決定受理此類案件。按照今年高法《關于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權
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投資者針對此類案件提出訴訟索賠,該類案件目前必須經過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查處,
法院方予受理。高法認為,由于現階段我國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等侵權行為時有發生,如果沒有民事訴訟前置程序屏障,案件數
量可能很大,設置這一程序,在目前法律框架下是必要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原告人提起訴訟的條件之一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
求和事實理由。以證券監管機構作出生效處罰決定為受理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的前提,可以解決原告在起訴階段難以取得相
應證據的困難。目前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一系列的證券違法違規案件令投資者損失慘重,但苦無維權之路。如今銀廣夏違法行
為已被認定,投資者索賠銀廣夏將不存在法律和行政上的障礙。【又訊】來自權威部門的消息說,證監會已認定銀廣夏自19
98年至2001年期間累計虛構銷售收入10億多元,虛增利潤7.7多億元,并要求銀廣夏對2001年及以往年度財務
報告實行糾正。據此,ST銀廣夏股票將不晚于5月29日停止交易。(17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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