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科技園區條例(草案)》昨天公布,并向市民廣泛征集意見和建議。《條例(草案)》共8章、76條,內容涉及市場與競爭秩序、風險投資、資金支持、人才引進、知識產權保護、環境與規劃建設、管理體制等方面。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專線電話在昨天共接待了4位市民,他們分別對草案的一些條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見。
《中關村科技園區條例(草案)》對中關村地區的風險投資、創新資金的支持、人才引進、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和規劃建設等各種促進和保障園區健康發展的措施作出了規定;對促進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政府行為規范、園區的管理體制作出了規定;對市場主體和競爭秩序也作出了明確規定。
中關村作為我國第一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北京市對它在立法上也有創新。如提出:“園區內企業和其他市場主體可以實行股份期權、利潤分享、年薪制和技術、管理以及其他智力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制度。經批準的上市公司可以實行股票期權。”“經依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引進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急需的人才,不受進京指標限制。”
據介紹,為中關村科技園區立法,源于北京市人大代表的呼吁。在今年召開的北京市人大十一屆三次會議上,79位代表提出了4項議案,要求盡快制定中關村科技園區法規。代表們在議案中指出,政策和法規是保證高新技術企業不斷創新和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首要條件。在當前形勢下,由于大量新經濟現象的出現,需要有完善的法規。利用市場機制實現科技與經濟的有機結合,離開法規的保障則無法完成;要激活知識創造力,沒有法規的保障更不行。
據了解,為科技園區立法,在我國地方性法規中尚無先例。有關人士稱,此舉將為科技園區的發展提供切實的法律保障。(陸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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