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編輯部
這是一條讓人痛心的新聞:近年來,云南部分邊境縣的小學生紛紛越境到緬甸去上學,人數達數千,因為那邊有真正的免費學校。
聯想到近年來廣泛流傳的人民幣在貧困的鄰國如何“堅挺”的故事,這條新聞所體現
的反差該如何讓人理解?
從分析可以看出,這里面有地方政府人員臃腫的問題、對村民巧取豪奪的問題、不按政策辦事的問題、貪污腐化的問題……
但是,對這萬千問題追根溯源,我們最終會發現,還是一個沉甸甸的“錢”的問題。很簡單,即使把這些縣鄉的全部財政收入都投入到教育—教師工資、補助、按國家“雙基達標”的學校建設等,仍然會有部分資金缺口。這個問題,不是減減政府冗員就可以解決。而且,按現行的機構精簡辦法,需給裁減的冗員可觀的補償以及相當的分流期,對地方財政的當務之急是遠水不解近渴。
縱觀全國,以縣鄉為主的地方基層財政相當部分已陷入難以自拔的境地。普遍高負債,建立在農業稅基礎上的日常收入日漸枯竭。無源之水難以長久,這些地方不僅談不上人和物的發展,連維持基本局面都日感困難。更讓人擔憂的是,在近期討論熱烈的稅制改革中,人們熱衷的往往是如何增強企業競爭力(如調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如何調整個人收入(如增減個人所得稅、遺產稅、社會保險稅等),而對稅收在不同級別的政府間如何更合理分配,以解分稅制后基層政府的資金之困卻言之甚少。實際上,稅制改革與財政改革是一對難以分開的“連體嬰兒”。
簡言之,現在的財政面臨事權與財權不均衡,物力與人力發展不均衡的困境。
其中,在中央政府、省(包括部分市)政府與基層政府(主要指縣鄉)之間,主要是事權與財權的不均衡;在各級財政的開支結構中,存在物資資本積累和人力資本積累的不均衡。
無論我們如何從道義和理論層面來定義政府職能,從政府運作的實際來看,沒有相應的支出就談不上行使相應的職能。順理成章的是,要保證必要的支出也就必須有相應的收入。但在目前的財稅制度下,縣鄉政府的稅源十分有限,與其承擔的職責已越來越不相稱。在越來越多的領域出現了“上級請客,下級買單”,或“政府請客,企業個人買單”的狀況。一項項政策、指標、要求從上至下地傳達,而相應的資金來源卻無人過問。結果往往是政策落實打折扣,或者負擔被轉嫁給群眾。
僅以教育論,在基礎教育的支出主力鄉鎮政府難以為繼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又出臺了教育開支由縣級政府統籌負責的政策,以期教育支出有更大的回旋余地。但在大部分縣政府的主要收入仍如鄉鎮一樣來源于農村農民時,它們又能有多大的內部調劑的空間?
在稅制沒有大的更改,留給縣鄉政府更多更穩定的稅源之前,建立新的財政開支制度,擴大對基層政府的撥款范圍,建立事權財權相對應的機制,以緩解基層政府的燃眉之急,是一個可以考慮的選擇。
也許會有人說,中央和省級政府的財政不也是備感困難,赤字高掛嗎?困難是實情,但與縣鄉政府不同的是,困難不是因為收入的停滯不前—近年來中央和省(及部分市)財政收入每年增幅都大大超過經濟增長速度,而是因為開支結構的不盡合理,在資本開支和人力開支上的失衡所造成。
值此各地人大會議召開期間,從報章公布的幾個財政預算案可看出,用于物資資本積累的大型項目開支在各地財政預算中仍占據著主要地位,而收入保障、衛生、教育、福利、治安、環保等有關社會保障的開支仍只是“小頭”。雖然從項目的內容看,大部分能做到集中于基礎設施建設,而非一般競爭性項目,已在逐步向公共財政的方向轉型。但離“注重人的生存和發展”的財政支出目標還有許多距離。
從成熟的社會看,物資資本的積累主要由社會(私人)完成,政府的職能是建立維護人的基本需要的全面的社會安全網。如美國,聯邦政府1940年在人力資本和物資資本的支出比例分別是43.7%和24.4%,到1994年兩者的比例就變為59.5%和4.5%。
而我們的各級財政,在從早先建設乏力,公共設施不足,陷入生老病死全包型福利的旋渦中跳躍到加大建設,多干快上的積極財政新路時,卻在不經意間走到了杠桿的另一個極端。其以擴大投資來促進經濟發展的功效在多大程度上被公共福利保障不足而謹慎消費(居高不下的儲蓄是例證)的負面作用所抵消,則是留給當政者的一個現實課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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