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就試行國債凈價交易后有關國債利息征免企業利息所得稅問題作出新的規定。對此,業
內人士認為,這一新政策將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國債交易,在提高國債市場流動性的同時,投資者操作策略將較以往
更趨理性。
在全價交易狀態下,由于國債交易價格包含債券應計利息,因而無法在交易過程中區分投資者的利息所得,所以投資
者只有將國債持有到期才能享受到免稅待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了投資者國債交易積極性。
國債凈價交易制度試行后,由于價格由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兩部分組成,從而為國債利息免稅政策推出奠定了基礎。
根據新的免稅政策,納稅人除了將國債持有到期時可以享受國債利息免征企業所得稅待遇外,在國債到期之前的交易,也可按
其成交后交割單列明的應計利息額免征所得稅。因而,新的免稅政策對機構投資者的吸引力頗大。
同時,免稅政策出臺后,將在各債券品種之間產生比價效應。在同等條件下,票面利率和累計利息較高的品種由于具
有更強的利息避稅能力,將更受青睞。如在凈價交易試行首日,利率較高的老牌券種696券、896券、9704券的價格
走勢就明顯強于次新國債品種。
不少市場人士認為,國債凈價交易試行和免稅政策出臺,將使投資者的投資策略更趨理性化。因為,除了利率預期外
,比價效應也將成為決定今后國債市場走勢的主要因素,而過去在國債市場坐莊行為將可能而大幅減少,從而在另一方面提高
了債券市場的流動性。
免稅政策的推出,還將使銀行間國債市場與交易所國債市場展開互動。由于新的免稅政策統一在兩個債券市場間實施
,這將有利于兩個市場的債券品種的比較,為跨市場套利操作乃至今后兩個市場的合并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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