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利潤眾方爭食
航空人身意外保險簡稱航意險,是指旅客在乘坐飛機航班期間,因意外事故而身亡、殘疾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由保險
公司按照條款和有關規定承擔責任的保險合同。由于航意險出險頻率極低,出現概率大概只有三百萬分之一,也就是說有30
0萬人購買20元一份保障20萬元的航意險只會有一個人出險,以此推算,保險公司收取6000萬元的保費賠付風險僅只
有20萬元,所以航意險有極高的利潤,也是各家壽險公司爭相爭奪的優良險種之一。
林潔小姐是中江航空售票處外勤,她對1996年、1997年期間航意險銷售用了“火爆”來形容。“那時全年售
機票的營收僅占航意險手續費的一半。我們最高返還可以拿到90%,就是賣出一張20元的航意險保單只需交給保險公司2
元錢。我們這個售票處一個月可賣出2000張航意險票。只要客戶來購機票,我們會想方設法讓他買航意險!”林小姐回憶
起航意險風光時,依然一臉幸福“我個人一個月也可以提成3000元!”的確,一個小小的航空售票處一個月賣2000張
航意險就可獲得3.6萬元的手續費,支付給林小姐3000元提成也順理成章。
東北的張先生則更是巧妙,利用擔任某保險公司團險部副經理的身份和保險公司內部制度混亂的便利,一口氣領出了
200萬張航空險保單,自己按5元/張批發出去,一分錢也沒交給保險公司,凈賺1000萬元。因為這些假保單從沒有出
現過理賠事故,且保險責任只有幾個小時,時間一長也就沒人去過問了。而張先生現在居然還在某家規模較小的壽險公司擔任
分支機構的老總。
航意險假票、偽票的不斷出現,以及高額的手續費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1996年12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民航總局對航意險手續費的規定是5%;1999年1月,財政部又對兼業保險代理的手續費比例標準調高至8%
。即使如此,航意險市場的手續費依然是規定的5—10倍。
重拳引發市場蕭條
航意險的混亂到了非整頓不可的地步,但整頓結果卻導致整個航意險市場的蕭條,最終導致旅客承保率迅速下滑。
從1997年,當時的中國人民銀行保險司(之前為非銀行司保險處)幾乎年年發文,重拳出擊打擊航意險市場的違
規違法行為,甚至通過更改保單格式,取消各家保險公司總公司自印保單的做法,增加防偽技術,規定保險兼業代理公司只能
為一家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協議等等。人民銀行所屬的各分、支行也紛紛組織檢查,取消過多過小的航意險代理處,重新核發兼
業代理許可證,但混亂依舊,許多表面化操作轉化成暗箱操作。從1999年開始,人民銀行和隨后成立的保監會從各家保險
公司入手,施以高壓把代理手續費降下來,市場混亂的局面得到了一些遏制,但卻引發了航意險市場的蕭條。如北京只剩下中
國人壽一家開展此項業務,江蘇平安的大多數省轄市支公司基本退出航意險市場(共保除外);上海虹橋、浦東兩大國際機場
航意險的承保率由以前的50%、60%下降到17.87%和26.11%。即使旅游旺季承保率也不足30%;大多數民
航售票處拒絕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代理合同,甚至簽定代理合同并售出保單后遲遲不與保險公司結帳,想等到航意險手續費提
高那一天。
航意險市場的不景氣,給廣大乘客帶來極大風險,許多乘客在機票代售處和民航機場都買不到航意險。毋庸置疑,航
意險是一種非常重要的保障,發達國家航意險的參保率達到100%,而國內航班乘客參保率不足50%。保險監管部門也為
此大傷腦筋:一管就死,一放就亂。
共保方式有悖競爭
航意險陷入了一個左右兩難的怪圈后,深圳、廣州、合肥等地保險公司從自身利益出發,采取了一個倒退10年的做
法,對航意險實行“共保”,即各家保險公司按照市場份額劃定一個大致的比例進行分割,對航意險售票處則采取統一的手續
費比例。這可能是照顧保險公司、代售點和保險監管政策三方的折衷辦法。雖然共保與整個保險發展趨勢很不和諧,甚至悖于
競爭,但在監管部門沒有拿出一個很好辦法之前,共保也不失為一個暫時的良方,而且這種情況可能會持續一段較長的時間。
各家保險公司對共保反應不一。歡呼者有之,竊喜者有之,憤恨者有之。2000年11月6日,廣州航意險市場格
局發生重大變更,雖然五家經營航意險的壽險公司老總額手稱慶,共保將大家的利益捆在了一起。但當時就有新成立的信誠人
壽提出質疑,同為壽險公司為什么自己沒有份?和信誠一樣,忠利人壽、新華人壽等后進入廣州的壽險公司一直在為航意險市
場份額而爭吵不休。
同為共保成員的保險公司,最大受害者是中國人壽,原來幾乎可以一統天下的局面,現在不得不把吃到嘴里的奶酪“
吐”出一塊。而最高興的則是平安。由于平安在許多大城市占比已高達40%以上。根據共保體內份額計算的辦法,重要的一
條就是公司兩年來的總保費收入指標,因此平安在共保中占盡便宜。繼1997年深圳開始航意險共保后,廣州、合肥、南京
、無錫、西安、北京等地先后發起共保,2000年更盛行,還波及到車險、財產險等險種。而上海、昆明等地尚未實行共保
。據說也議過幾次,終因對份額比例各執己見、互不相讓而未果。
規范航意險市場
應該如何規范航意險市場?
有關專家認為,首先,保監會必須盡快出臺相關政策,鼓勵航意險市場的競爭發展。其次,厘定航意險的費率。鑒于
航意險出險頻率小,賠付低,利潤高的特點,并考慮到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建議將原20元保費承擔20萬元保額降低
為保費10元,保額20萬元為宜;同時提高旅客購買航意險的上限,即將原來每人最高保險金額200萬元提高到500萬
元。第三,適當提高航意險代理手續費的標準。國家財政部1999年1月規定兼業代理手續費最高不超過8%,但由于外資
保險公司的大量涌入,加入WTO后的激烈競爭以及保險中介組織的大量出現,不論什么險種都執行8%代理手續費的標準顯
然不夠合理。建議將代理手續費標準限定在8%—20%之間,適當提高航意險的手續費比例,調動廣大航意險代理點的積極
性。第四,加大檢查和違規查處力度。第五,加快航意險銷售、購買等操作流程中的技術創新,設計出更科學方便的航意險保
單。(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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