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財經 > 評論 > 中國行動應對經濟下滑風險 > 正文
為抵御經濟增速下滑的風險,調控部門祭出了雙管齊下之策。據報道,繼調控部門出臺了包括4萬億元投資在內的諸多方案之后,一份旨在擴大居民收入、全面刺激國內消費的方案正由國家發改委緊張起草。
據統計,目前國內的消費規模只占GDP35%左右,這一比值遠低于發達國家的水平,成為中國經濟穩定、持續發展的瓶頸。從醞釀中的刺激消費具體措施,調高個稅起征點、提高工資水平、完善社會保障被視為提振消費信心的重要切口。比照他國的成功經驗,這樣的思路無疑具有現實合理性。
日本曾在1960年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7年后實現了國民收入增加一倍,并于1968年成為當時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經濟強國。在減稅方面,日本從1961年開始,每年在個人收入調節稅和企業稅上共減稅1000億日元,同時降低利息、扶植公債和公司債的債券市場;在居民收入方面,日本政府引入了“最低工資制”,并提高了農產品的收購價格;而在社保方面,其時日本的養老保險金體系得到了完善,健康保險付給率也有所提高。
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成功的根源在于均衡了國民經濟和國民生活水平,通過縮小高速發展的生產力水平與居民生活水平之間的差距,以及各階層收入的差距,催生了一輪波瀾壯闊的消費熱潮。相形之下,我國當前實現國民財富積累和消費增長的要害,在于構建財政、企業、居民間的合理分配機制。
以當年日本的成功經驗,反觀當下發改委起草刺激消費方案,需要對執行中技術層面的問題做出進一步細化。比如,如何實現方案所提及的 “大范圍提高工資”就值得商榷。在危機蔓延的態勢下,企業裁員、減薪等行為是抵御風險的一種本能反應。如若在行政命令之下,事業單位、部分國有企業的員工享受到了工資提高的“福利”,那么收入差距拉大將會形成新的社會不公。值得一提的是,各階層收入差距拉大恰恰是日本推行 “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所極力避免的。因此,調控部門提高社會工資的目標必須要立足于削減行政開支費用,同時全面開放對于資源型行業、服務領域的限制措施。借此在賦予企業創造更多商業價值空間的同時,也才能夠提高企業員工的市場價值。這才是尊重市場規律基礎上提高社會工資水平的唯一做法。
再如,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也加深了民眾的危機感。一直以來,住房、醫療與子女教育都是居民家庭中的開支大項。當收入水平穩定時,這些開支壓力處于一個可以承受的平衡范圍,而收入驟減時,房貸償還等壓力便突襲而來,此時消費欲望偏低也就不難理解了。更何況,許多在外打工的 “漂一族”難以享受到社保等福利,一旦失業或面臨重大疾病的困擾,他們的風險抵御能力是相當薄弱的。所以,社保體系完善是刺激消費的基礎。但是,完成這一基礎性建設需要財政的大筆投入以及各地區、各部門之間利益的協調,需要對財政資金投入分配去向的大規模調整,并非朝夕之間就能得到全面完善和改進。
應當看到的是,刺激消費不僅是當前抵御危機的權宜之計,更是促進我國經濟長效、健康發展的根本之策。然而,消費信心的培育牽涉面較廣,這考驗著有關政策措施的科學性和縝密性。據此而言,我們期望的是一個中國版 “收入倍增計劃”的完備出臺,而不僅僅是立足于短期內經濟提振的 “消費刺激方案”。
(作者為上海第一財經頻道評論員,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