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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以何種名義何種標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03:19 第一財經日報
袁明平 在一片爭議聲中,圓明園復建計劃艱難重啟。 有關部門宣布,將在2008年復建圓明園長春園宮門,以此作為“復建10%左右圓明園古建”工程的開端,并且表示,“10%古建多為宮門院墻”。其實,早在2000公布的《圓明園遺址公園規劃》中,就已明確要恢復部分古建,然而由于巨大爭議的存在,復建工程遲遲未能開工。 長期以來,對圓明園遺址該如何保護的問題,有關管理、研究部門中一直存在著兩種對立的意見,主張修復、重建的,被稱為“修整派”,反對修復的,被“尊稱”為“廢墟派”。 在“廢墟派”看來,圓明園一片廢墟的面貌是歷史滄桑的見證,唯有一仍其舊,才更能體現其價值。與“廢墟派”在人員構成上的“斑駁陸離”相比,“整修派”則多為清史專家和圓明園專業研究者,他們認為,部分地重現這座“萬園之園”的勝景,比斷壁殘垣的遺址更能體現圓明園的價值。他們也普遍認同,西洋樓遺址等見證歷史的廢墟應該保存,應該復建的是那些已然沒有痕跡可尋的勝景。對于應該重建哪些勝景,他們之間也充滿爭論,唯一一致的意見是:應該復原圓明園的山形水系。 在爭議的背景下,長春園宮門的復建,只能看做是一種試探,而不是一種定論。畢竟,長春園宮門僅僅是“長春、萬春、圓明”三園中一個小小的局部,并且是一個已然沒有遺址可尋的局部。可以說,爭論還遠遠沒有停止。在“修整”還是“廢墟”的爭論中,簡單地“贊成”或者“反對”,是沒有意義的,真正值得探討的,是按照什么理由、什么標準來確定是否應該重修、多大范圍復建。 曾經親臨圓明園的人都會發現,其實著名的大水法、西洋樓廢墟,僅僅集中地位于整個圓明園遺址的東北一隅,占據不到圓明園公園二十分之一的面積。而除此以外的圓明園遺址其他大部分區域,除了用“荒蕪”二字,恐怕很難找到別的詞語來形容。這些地方不僅僅是無人光顧,更重要的是,確實看不出任何舊日亭臺樓閣甚至山形水系的遺蹤。的確很難認為在這樣廣袤的荒蕪中,增添一兩處仿古景觀,會對遺址整體風貌有什么破壞。而這樣一片荒蕪,卻不是位于更廣大的荒蕪之中,相反,圓明園公園外,是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頤和園等人員往來如織的要地,而稍微往南不到一公里,則是北京市最繁華的地段之一——中關村。 如此繁華的大區域之中,有一片占地達350公頃的荒蕪區域,的確看上去有點“奢侈”。并且,圓明園的荒蕪,只有很少一部分能歸結為“屈辱歷史的見證”,更多的則難以劃歸這個因素…… 事實上,圓明園被“毀”掉不是一次,而是三次甚至四次。早在1873年,慈禧太后慶祝四十歲生日之時,就曾部分修復圓明園,在此次修復中,1860年英法聯軍洗劫圓明園后的“作案現場”,已經很大程度上難見痕跡了。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圓明園再遭劫難。此后的無秩序狀態,加上民國初年的軍閥更霸,破落旗人、兵丁地痞紛紛入園搶掠,把園內殘存及陸續修復的共約近百座建筑物,幾乎拆搶一空。軍閥張作霖為了修建墓地,就從圓明園運走過大量漢白玉石料,現中山公園中的蘭亭八柱及蘭亭碑,北京大學未名湖西側的翻尾石魚和湖畔的安佑宮華表,都是在這段時期被從圓明園中運走。在此之后,入居園中的居民則進一步破壞了殘存的建筑遺址!拔母铩逼陂g,圓明園的山形水系則遭到推平。這就是今日所見圓明園公園一片蕪草叢生景象的來歷。直到1988年,圓明園公園建成,遺址被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規模的破壞才真正停止,而到了1993年,園內居民才基本遷出。 可見,“保留”事實上也面臨一個“按什么標準保留”的難題,保留英法聯軍的兵燹遺痕?基本只有大水法一帶才算,已經保留了。保留慈禧復建的圓明園?除了少數基址,已經基本沒有了,當然這些基址有保留價值。整體保留?那樣事實上保留的只是荒地,并無真正歷史遺存,有的只是虛幻的想象。 當然,“按什么理由、什么標準復建”同樣也面臨巨大的難題。顯然,按商業的理由復建,并不合理。且不談商業開發需要的配套設施建設可能對遺址或景觀的破壞,僅就交通條件而言,商業開發便已顯得不可行。由于圓明園地處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和頤和園緊密“包圍”之中,實際上已無新開或拓寬道路的可能,商業開發帶來的巨大客流,必將造成這一地區本就不順暢的交通更加不堪重負。 因此,無論“廢墟”還是“復建”,對圓明園而言,都不是一個可用清晰明確的標準作出判斷的選擇。任何選擇,都必須首先考慮歷經滄桑而遺留至今的真正遺跡保護,而承載著近代屈辱歷史的廢墟,也應當被完好地留存下來。但對于占到圓明園公園絕大部分面積的荒蕪地區而言,在不破壞遺址及歷史風貌的前提下,復建一部分能夠代表圓明園精華的勝景,也未嘗不是一種合理保護。只是,這樣的復建,不能以商業旅游開發為唯一目的,因為商業旅游開發意味著現代化配套設施的大量設立,而這勢必導致圓明園歷史風貌的破壞。所以,把“不增建輔助設施”作為重建規劃的一個原則,也應該合乎情理。 圓明園是關于中華民族歷史認知和文化精神認同的重要遺跡,其意義遠遠超出公園本身。因此,無論“保留”還是“復建”,都需要在廣泛探討后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再采取行動。無論是保留行為還是復建行為,都不應該在沒有取得明確準則的共識之前展開,否則引起的大規模爭議,事實上只會破壞圓明園本身。 (袁明平 北京學者)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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