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侯文學:對擾亂營業秩序的上帝不能心太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11:49 新浪財經
侯文學 10月8日上午,青島一男子到位于該市福州路上的網通營業廳里辦理業務,由于排號等了20分鐘感到不耐煩,便走到排號機前抽了150張號票離開,下午又抽了200賬號票,辦了一筆業務離開,導致叫號系統徹底癱瘓,只能由營業員人工喊號。(見2007年10月9日半島網)看來,對類似故意擾亂營業秩序的行為,應該采取必要的措施才成,不能任其恣意妄為。 近期以來,客戶因對服務不滿意,故意給銀行等營業窗口“出難題”的事件已經發生多起: 9月5日,北京客戶李某到銀行辦理異地匯款業務,因為一名女客戶沒等到叫號就辦了,李某認為銀行服務有失公平。于是,他將準備匯往異地的1300元,分成13次一筆一筆地辦理,接著又辦理了一張儲蓄卡,一元一元地往里存錢,從上午10時一直辦理到下午1時30分;9月27日,沈陽客戶張某到一家銀行辦理換卡業務時,排到他的時候才被告知排錯號,隨后他到銀行前臺咨詢窗口詢問,可問了五遍,得到的回答卻是:“問里面的人去,我不管!”于是,氣憤的張先生將萬余元分百次存,每次只存10元錢,隨后又打電話叫來7名親友占滿銀行窗口,一人一次存1元;10月3日,在廣州某銀行支行,一名男子要求把自己被柜員機吞下的款項如數補登時,認為銀行方面態度欠佳,便把100元現金一元一元地分100次存進自己的賬戶,硬是占領柜臺近兩個小時...... 銀行、電訊、郵電等營業場所客戶排長隊、辦理業務難,確實是時下普遍存在的問題,而由此導致服務質量下降也是不爭的事實。上面列舉的發生在銀行營業場所的幾起事件,最初都是因銀行服務不到位引發的,客戶是占理的。問題在于,客戶對服務有意見應該與營業場所負責人反映,妥善加以解決,或者向營業單位的上級進行投訴,而不應采取長時間占據窗口、惡意辦理業務的辦法實施報復,這不僅會影響其他客戶辦理業務,也造成了營業秩序的混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經營、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應“處以十五天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然而,遇到這種情況,一些營業單位往往采取了息事寧人辦法,腰桿硬不起來,而媒體則多指責營業單位、袒護始作俑者。這顯然是一種不正常現象。像青島那名在網通營業廳排號機抽取350張號票、導致叫號系統徹底癱瘓的男子,明顯屬于擾亂營業秩序的違法行為,網通營業廳完全應該報警,由公安機關予以查辦。 在一定意義上講,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生產和經營秩序需要通過法治來維護。果真能夠做到這一點,相信一人抽取350張票號、惡意辦理銀行業務之類擾亂營業秩序的現象才會減少乃至得以根絕。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