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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強:注重民生不是簡單地多發紅利搞福利至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09:32 解放日報
中共中央黨校社會學教研室副主任、教授 謝志強 問:有報道說,今年中央財政用于三農、教育、醫療衛生等領域的總額將超過7000億元,同比分別增加15.3%、41.7%、86.8%。這份“大禮包”,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注重民生的具體體現,受到了老百姓的歡迎。同時我也有一些疑慮,國家是否有那么多財力不斷派送“大禮包”。想請教的是,注重民生就是簡單地送“紅利”,搞“福利至上”嗎? ———上海嘉定金沙路 趙建國 答: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使我們很自然地會提出一個問題:發展經濟、創造財富的目的到底是什么?顯然,是為了讓全體人民過上越來越有尊嚴、越來越幸福的生活,這是我們所有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當前,全社會已經清楚地認識到民生問題的重要性,認識到正確處理好生產與消費、效率與公平、創造與享受之間關系的重要性。民生至上就是要把老百姓的生活、生計、生命放在頭等重要的位置。在前不久召開的全國“兩會”上,民生問題成了人們關注的重點和熱點,政府工作報告對解決民生問題也提出了許多具體措施。這表明,扶助弱勢群體、增加百姓福利、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已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內容和切實行動。 但是,注重民生或者說民生至上是不是就是給錢、給物、搞照顧,是不是就是多發“紅利”、利益均沾甚至“福利至上”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具體來說,這種情形導致的一個后果必將是蛋糕越來越小,共享越來越少,分配越來越難。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把民生至上等同于“福利至上”,而應把民生與福利以及其他相關問題在認識上進一步搞清楚。 重視民生要重視福利,民生問題包括了福利問題。社會福利主要是指國家和社會通過提供資金和服務,提高社會成員特別是困難者生活質量的一種制度安排。講民生問題不能不講福利,不能不注意發展成果的共享,它體現了一種人文關懷,是對財富的一種再分配,體現的是政府的責任。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社會主義的財富屬于人民,人民創造了這些財富,社會主義的致富應當是全民共同致富。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和發展目標,也是中國共產黨必須牢牢把握的執政理念。一切為了人民,為了全體人民,這也是我們構建和諧社會所必須堅持的原則。促進社會和諧,就必須讓全體成員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學上;病有醫、老有養、有勞動能力者有活干。這就是民生,這就是老百姓的生活、生計。要做到這一點,國計必須反映民生,改革發展所帶來的成果和機遇就應當讓全體社會成員共同分享與把握。因此,著力改善民生,讓福利的陽光普照大地,是和諧發展之所需。 重視民生要重視福利,但不能簡單地搞“福利至上”。福利問題對于改善民生很重要,但倘若把福利等同于民生,把福利分配的多少當成衡量一切的標準,卻是非常有害的。要知道,在判斷一種改革政策好不好就看它能否帶來福利、能否使福利最大化的思維定勢下,人們的依賴性就會越來越強,創造財富的熱情就會不斷消減,社會就有可能喪失活力。 福利是一個剛性很強的東西,通常情況下它只能增加和不斷提高,而不能減少和降低。西方發達國家在謀求福利型社會的過程中,由于崇尚“福利至上”,逐漸背上了沉重的福利開支包袱,一方面人們的期望越來越高,另一方面政府日益感到力不從心。因此,我們注重民生問題的改善,強調福利對于民生的重要性,需要講條件、講國情、講發展階段,要考慮福利的分配和增加有可能帶來的負面作用,萬萬不可未經統籌安排和嚴密計算而走“福利至上”之路。 重視福利表達了一種共享的理念,但僅有共享是解決不了民生問題的。各盡其能、共同建設,同樣是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前不久,胡錦濤同志就明確指出,一定要在黨的領導下,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最大限度地激發廣大人民群眾的參與熱情和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原則貫穿于和諧社會建設的全過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對“激發廣大人民群眾的參與熱情和創造活力”的這一期望,清楚地表明中央解決民生問題的思路絕不是簡單地送“紅利”。 共享和共建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共同建設是共同享有的前提和基礎,共同享有是共同建設的自然結果。發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發展的成就也只能由全體人民共同去創造。每位社會成員都應當盡自己最大的能力為社會創造財富,然后才能問心無愧地去分享。當然,無論能力高低,創造大小,只要用心了、盡力了,就了不起,就有資格去分享;好逸惡勞者、消極懶惰者從來就為社會所不齒。所以說,構建和諧社會的主體是人民群眾,解決民生最關鍵的是激發民眾的主體意識。 強調民生至上,解決民生問題,還必須澄清以下幾個認識誤區: 一是認為民生問題就是花錢,就是支出,就是消費。其實民生問題也是一種生產和生產力,也能創造效益。例如,作為民生之本的就業問題如果解決好了,不僅可以增加居民收入,還可以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減少社會管理的成本。社會保障看起來是一種只花錢的事情,但是如果沒有它,人們就會有很多的后顧之憂,就無法全身心地去參與建設活動,也就更不敢花錢消費。 二是認為改善民生主要是施行社會救濟,就是施舍、給好處。社會救濟是社會福利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解決弱勢群體生活問題的一條切實有效的途徑。改善民生確實要拿出錢來,解決我國8300萬殘疾人的困難,解決貧困地區兒童上不起學的問題……但這不是施舍,不是送禮包,而是堅守公平正義的現代政治文明的體現,是走向共同富裕的要求。 三是認為解決民生問題是政府的事,主要是中央政府的事。政府在解決民生問題中起著主要的關鍵作用,中央政府要有明確的思路和統一安排,這一點確實不能含糊。各級政府部門要主動配合,不能與民爭利,不能讓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錢“跑冒滴漏”。但解決民生問題絕不僅是政府的事,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和創造性作用一定要得到充分發揮和重視,各類社會團體、民間組織以及海內外的積極力量,也要積極有效地調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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