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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為何官員不是稅務機關重點監控的對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 16:12 現代快報
只要在官與民的個稅申報上搞變相雙重標準,或進行選擇性執法,就怨不得普通公眾的納稅意識淡薄 王琳 韓國政府3月30日公開的高級公職人員財產變動明細顯示,韓國總統盧武鉉3歲的孫女竟擁有2100萬韓元的存款。有消息指盧武鉉可能存在逃稅行為,青瓦臺對此進行了多次解釋,盧武鉉也于2日繳納了80余萬韓元的稅款,包括16萬韓元的加算稅。(《信息時報》4月4日) 當韓國人睜大眼睛盯著總統是否逃稅時,中國稅務機關正盯著普通公眾。4月2日是年所得12萬元以上高收入人群個稅申報工作截止的日子,從目前的統計數據來看,個稅申報人數并沒有達到預期目的。對此,中央財經學院副院長楊志清教授認為,納稅人主動納稅意識淡薄是主要原因之一(《人民日報》4月4日)。而另有報道指出,北京、廣州等稅務機關已開始對一些未申報的高收入者進行約談。而約談對象多為演藝明星、高校教師、企業老總等。 令我好奇的是,為什么官員不是中國稅務機關所重點監控的對象?當然,并非所有的官員都是高收入者,但誰也不能否認,官員中的高收入者并不在少數。比如這樣一則報道,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于4月2日在一次會議上說,“一個縣的科級干部,住房超過300平方米,最大的達到600平方米,這是什么風氣?這是奢靡之風!”(中新社4月3日)兩會期間,貴州省省長林樹森也曾公開對記者說,“有些領導,住的房子都已經200多平米了,還說買不起房,這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如果住房達200平米,甚至超過600平米的官員還不能稱為高收入者,那么我看稅務機關現在緊盯著的高收入者有一大半也應該剔除出去。只要在官與民的個稅申報上搞變相雙重標準,或進行選擇性執法,就怨不得普通公眾的納稅意識淡薄。 當然,單憑工資單上的那個賬目,估計個稅申報一個官員也逮不住。要讓官員的納稅意識不淡薄,首先還是得讓官員的家底時刻曝光在公眾的眼底。關于官員財產公開是個陳年話題,其制度建設的源頭,至少可追溯至1995年5月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的《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這個收入申報制度施行12年來,卻一直成為被詬病的焦點。我們今天看到的《規定》所存在的諸如“申報主體范圍過窄”“申報范圍不周延”“申報程序性設計不科學”“受理機構缺乏權威”“違反申報要求追究過輕”等制度缺陷,與其說是制度設計的疏漏,倒不如說是在制度設計的利益博弈過程中對既得利益集團的妥協。本來,公眾也不奢望一項制度自制定之初就很周全,但制度的“不健全”可以通過制度的完善予以調整和彌補,12年來,有關部門對《規定》的缺陷并非不清不楚,但于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上,公眾所期待的努力和推進又在哪里? 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有效推行,最大的阻礙就在于是否能超越既得利益集團的重重阻礙。要讓官員亮家底,就不能過分高估官員于收入公開上的自覺性。政府在行政強制執行上積累了不少的經驗,國外諸多陽光法案都可成為他山之石,如果稅務機關和反貪部門能充分借鑒,并對官員“加大強制力度”,也許有一天我們也能在媒體上看到市長女兒的財產明細變化,我們也可以懷疑市長有偷稅的嫌疑。到了那一天,相信大多數的普通百姓都會主動走向稅務機關去申報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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