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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睿鶇:拜托主管部門 別再提燃油稅擇機出臺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08:55 紅網
早在1994年,我國已開始動議“擇機”燃油稅事項,“擇機”二字好像成了燃油稅無限期開征的“外交辭令”,公眾對其產生了“視覺疲勞” 吳睿鶇 財政部在《關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透露,今年將抓緊完善燃油稅改革方案并擇機實施。(3月6日《新京報》) 說實話,作為一名普通老百姓,早已不對這項事關民生和聯系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燃油稅,什么時間真能夠開征,抱有任何幻想。因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權威人士,幾乎每年都會發出燃油稅要開征的消息,不知道說了多少次“擇機”出臺實施,但結果總是被擱淺。現在,“擇機”二字好像成了燃油稅無限期開征的“外交辭令”,公眾對其產生了“視覺疲勞”。 在今年的“兩會”期間,國家稅務總局資深官員靳東升,依舊以“擇機”為拖辭,用極具有“忽悠性”的言語向公眾宣布,不能保證年內是否肯定會開征,并稱不方便下結論,開征要“擇機”行事,這無疑再次打破了公眾希望的“肥皂泡”。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早在1994年,我國已開始動議“擇機”燃油稅事項。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路費等,當時燃油稅是新一屆政府作為稅費改革的突破口提出來的。1998年10月,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將“燃油附加費”改為燃油稅。由于各界意見分歧較大,全國人大曾經兩次否決了這個議案。經過多方協調,1999年我們國家通過了《公路法》的修正案,修正了第36條,上面提到國家可以采取依法征稅的辦法籌集公路的養護資金,其中還說了具體實施步驟和辦法由國務院來做出規定,事實上燃油稅前期的鋪墊工作都已經完成了。” 也正是從1994年有關征收燃油費的動議被首次提出,政府主管部門曾多次預告過燃油稅“擇機”實施。僅從2001年至今,國家稅務總局兩任局長金人慶、謝旭人均多次對外發布過燃油稅將“擇機”開征的權威消息。然而,燃油稅政策在社會各界一次次激烈討論中、公眾的一次次期待中和長達十三載的漫長“擇機”開征中“只聞樓梯響,不見下樓來”。 至于燃油稅開征的必要性,在今年的“兩會”上,經濟界學術“泰斗”吳敬璉說的比較通俗而直白。他說,“外國人買車都同時考慮車錢和油錢,因為每升油錢都含稅,現在我們大家買車卻不考慮油錢,由此造成中國幾乎變成全世界汽油價格最低的國家”;他舉例說,“香港的司機開車到深圳加了油再走,外航的飛機也特別要在中國加滿油再開”。(《新京報》3月6日) 燃油稅涉及廣大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它是社會的“穩壓器”和最為民生的問題,我想,它既然是代表廣大人民利益的,難道就不是急需要解決的問題嗎?政府制定出臺一項改革措施,或一項公共政策,只在符合國家長遠發展發向,符合廣大公眾的根本利益,就應果斷出臺,該出手時就出手,而不要“猶抱琵琶半遮面”,故意吊百姓的胃口。如果一個被公眾認可的改革措施,遲遲不能出臺,頻頻遭遇“難產”,難免讓公眾對政府公信力產生懷疑,進而會影響公眾對改革的耐心和信心。 所以,拜托國家主管部門——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官員們,今后別再提燃油稅“擇機”出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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