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義興
近日,作為2006年度的最后一個(上海)市府新聞發布會,這次市府例行的新聞發布會也有年終特色。市府新聞發言人焦揚宣布,2006年度市政府為民辦的10件實事已全部完成,市政府辦公廳開展的實事項目實施情況評議結果顯示,市民總體滿意度達到81。07分(《青年報》12月28日)。
其實,從上述報道中可以看出,上海市政府的這2006年度為民實事,涉及的多是就業、環保、養老、居民小區改造與農村衛生標準化建設等方面,應當說,這不但符合現代社會對政府公共服務職責的要求,且從效果看,超過80分的滿意度評議結果說明,這些實事工程的總體也不錯,因此值得肯定。
但想說的是,如果從把好事辦好的要角度看,雖然81。07分的評議滿意度可以說是一個好的成績,可畢竟還是失了近20分,且如以優、良、中、差劃分的話,這畢竟還只是一個處于“優”與“中”之間的中間成績,因而就此而言,政府作為這些實事工程的設計者與實施人,就應在相當程度上更應重視這滿意度之外的近20分,應該想一想、找一找到底是什么原因、在哪些方面失落這些分數。因為這些沒能得到的分數也許恰恰就可能是政府相關工作的不足,甚至于是失誤。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更加重視自身工作的不足,也許就是以后行政服務工作進步的起點與基礎。
還有,同樣從上述報道可以了解,在這些為民實事工程中,地方政府既是設計者實施者,又是評議結果的組織人,加上這些為民工程的評議標準,以及評議參與人又沒有向社會公開,所以從利益沖突的關系講,實施人與評議組織人同一的身份,在效果方面也落入了“自已評自已”的角色尷尬,這就可能會使相關的社會公信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所以,面對上海2006年度為民辦實事評議結果的公布,筆者作為一個上海市民,一方面為上海市政府所取得的相關工作成績而高興,另一方面,同時也期望上海市政府在以后的評議工作中,能以更加開放的姿態,讓更多的社會公眾了解到相關評議標準,并參與到活動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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