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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金海:兩稅合一除了稅率還有優惠問題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07:1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周金海 12月24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開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明確,內資、外資企業適用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新稅率確定為25%。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草案,企業所得稅優惠重點將由以區域優惠為主的格局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的稅收優惠格局。 兩稅合一是許多人的期待,它有利于促進內外資企業在同一稅收制度平臺下展開公平競爭,有利于促進民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可以正確引導外資投資方向,促使我國利用外資從數量向質量轉化。同時,兩稅合一也有利于提升我國上市公司收益。據有關人士估計,兩稅合一對我國A股市場全部公司的凈利潤,有6%-8%的提升幅度,中小投資者的股東權益將因此增加。因而,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但同時也應該認識到,稅率僅僅是導致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平等的一個因素,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即優惠因素。只有這兩個問題都“合一”了,兩稅才能真正做到統一。 長期以來,外資企業所得到的稅收優惠大大優于內資企業。內資企業的優惠力度較小,范圍較窄,優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社會福利、勞動就業、貧困地區扶植等方面。而對外資企業的優惠力度很大,范圍很寬,優惠政策主要偏重于吸引直接投資、鼓勵出口、使用先進技術等。在所得稅納稅扣除方面,外資企業也比內資企業更為寬松,稅前扣除項目、標準、范圍的差異很大。外資企業還可因投資行業、經營期限、投資數額和產品出口比例符合法律要求而分別再享受“五免五減”、“二免三減”、“一免二減”,有的還能享受減按10%的稅率征稅或者再投資退稅等特殊優惠待遇。 這種狀況還延續到了人才身上。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我國規定,凡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部門工作的外籍人員(包括華僑、港澳同胞)的工資、薪金所得,依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減半征收。這種狀況導致內資企業在人才競爭方面劣于外資企業。 同時,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吸引外資,擅自作主給外資更大更多的優惠,有些優惠政策甚至突破了法律和中央政策的限制。這種優惠政策與稅率一起,導致內資企業所得稅平均實際負擔率為23%左右,外資企業所得稅平均實際負擔率為11%左右,兩者相差一倍左右。 內外資稅率統一以后,據測算,如果新法在2008年實施,和舊法相比,稅率降低加上稅前扣除擴大,內資企業所得稅將減少1340億,而外資企業所得稅則增加410億。外資企業一直對兩稅合一持反對態度。據報道,2005年初,54家跨國公司曾經聯合向國務院提交了一份報告,提出暫緩取消對他們的稅收優惠政策。稅率統一以后,外資企業可能轉而向地方政府施壓,以獲得地方政府更多的優惠政策,繼續與內資企業在稅負方面“保持距離”,在競爭中占據更加有利的位置。所以,稅率統一以后,相關外資企業的壓力將逐漸轉移到地方政府身上,而地方政府為了留住外資,有可能作出讓步,給外資企業更多優惠政策,使“內外有別”的狀況繼續存在。 應該看到,我國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缺乏統一性、規范性和透明度。稅法及其細則只對優惠政策作出原則性規定,而具體措施則散見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各種通知、法規,這導致稅收優惠政策缺少規范,自由裁量權和權力尋租的空間過大。也正因為這一點,地方政府繼續給予外資超越權限優惠政策的可能性非常大。 因此,在內外資稅率統一以后,應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全面規范,以剛性的具體規定替代模糊的原則性規定,使內外資企業不僅在稅率上平等,在優惠政策方面也應一視同仁,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兩稅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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