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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洪慶
針對社保基金審計出的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日前予以積極回應,并推出多項措施進行整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強調,“發生這么多問題,根本原因是對社會保險基金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沒有認真執行國家的政策規定。勞動保障部門作為主管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基金管理主體,負有重要責任,要汲取教訓,迅速糾正。”并強調社會保險基金是“高壓線”,任何人不得擠占挪用。(12月3日《人民日報》)
社會保險基金主要由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組成,與企業補充保險和全國社保基金共同構成了社會保障資金。因此,被老百姓稱“保命錢”“養命錢”甚至“棺材錢”,所以,隨著審計署今年第6號審計公告的發布,又審計出的逾71億社保違規問題資金,使得其安全性更加引人關心,也更加令人擔憂。
老百姓的“棺材錢”就這么好拿?其實勞動部門也知道原因所在:其一,各地管理的社會保險積累基金由各地管理,在體制上地方社保基金管理部門集行政管理和投資運營于一身,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其二,在基金監管方面,財政、稅務、審計、銀行等多個部門參與管理,導致職責不清。分散管理的格局,使得這塊“蛋糕”必然要受到地方領導的干預;從而產生“越軌”的行為。
有人將最終問題歸結于,國家對社保資金的管理始終沒有一部統一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導致對違規行為缺乏有效制約。其實,問題并不在此,因為國務院1997年發布的《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上明確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要保證專款專用,全部用于職工養老保險,嚴禁擠占挪用和揮霍浪費。基金結余額,除預留相當于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在資金管理上,要求“征收的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專戶。” 所以,對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國家是有嚴格規定的。
問題出在“上有政策下對策”,甚至在權利大于一切的背景下,導致社保基金擠占挪用現象仍然層出不窮。可以說,從社保基金出現的那一刻起,就有人想法設法的打其主意,更是置國務院“決定”于不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官員則稱,自1998年以來,勞動保障部會同其他部委共進行過5次大檢查,其中2000年發現170多億元被擠占挪用,2004年發現有16個省份有擠占挪用情況。從其違規主體上看,問題就出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財政部門、地方政府、勞動保障部門、稅務機關等這些“多頭”管理的每一個部門。
令人擔憂的是,勞動保障部門承諾的“整改”措施是否真能保證社保基金的安全。具體而言,勞動保障部門稱,能立即整改的,如未按規定實行專戶管理、多頭開戶,要商有關部門立即糾正;不該用基金支出的費用,要把錢沖抵回來;與此同時,還醞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基金運營管理的透明度,爭取每年、每一季度及時向社會通報社會保險信息。我們不敢斷言被擠占挪用的資金究竟能不能追回來。而對于老百姓監督不到的領域,勞動保障部門的所謂整改還只是從基金管理的角度進行規范;所謂的透明也只是相對的,因為無論怎樣透明的信息也是部門自己公布的。可見,“整改”措施依然會讓社保基金自身不保。
其實,要保證社保基金不被動用,并不能簡單地管住錢。社保基金的都是來自老百姓的“集資”,卻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用來砌大樓、堵漏洞甚至鼓了個別人腰包;雖然有國務院對社保基金的“決定”,而對于社保基金的來源、運作、增值等狀況,作為所有人的老百姓在被擠占挪用之后,如果不是有關部門披露,這么多年來竟然渾然不知。可見,問題出在接觸社保基金的每一個部門,經手的每一個人;是他們將老百姓的“棺材錢”鎖在“保險柜”里,長期封閉運作的。因此,社保基金是社會的“安全網”,要保證它的安全高效,并不是簡單地管住錢,更要管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