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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商品房成本應該公開 開發商不能一手遮天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11:08 中國新聞周刊
市場經濟的原則和老百姓的政治權利,從來都是并行不悖的。缺少一個,社會既喪失了公正,也喪失了效率 文/薛涌 就商品房成本是否應該公開的問題上,我和任志強、董藩等人進行了激烈的辯論。任志強說,我是在冒充專家,這樣的誤讀不過是說明他自己的心態:房地產只有他這樣的專家才有發言權。這也正是我們之間的分歧。 我自始至終表明:我是房地產的“白丁”。在我看來,住房構成了許多家庭的主要財產,界定著大部分老百姓的生活質量,是個公共政策的問題,任何人都有權利參與辯論。開發商、專家并不能靠專業知識來壟斷話語。比如在美國這個高度市場化的社會,房地產商人和專家并不能一手遮天。老百姓有充分的權利和權力。 比如,要不要建限制房地產商利潤的經濟適用房?老百姓可以投票決定。許多地區,地方的房地產開發中經濟適用房必須有一定比例,否則就會挨罰。究竟是什么比例,老百姓也有投票決定的權利。你不能僅憑人家沒有專業知識就堵住人家的嘴,剝奪人家的權利。市場經濟的原則和老百姓的政治權利,從來都是并行不悖的。缺少一個,社會既喪失了公正,也喪失了效率。 中國的房地產市場還遠遠達不到美國那樣的秩序。公布商品房成本,有助于市場的透明,會給消費者更多的權利。老百姓把一生主要的積蓄都投到了房子上,難道連造價也無權過問嗎?事實上,美國的大房地產公司,成本大多是公布的。即使你去看舊房,中間商也常常會告訴你房主何時購進,購價多少。甚至連該房上市的時間也很容易找到。不用說住房這樣的大件,像私人車這種中等規模商品,一輛車的鋼材花了多少錢,乃至工人的醫療保險和退休金攤在每輛車上是多少錢,也清清楚楚。這是透明有序的市場。在這樣的市場中,你如果把什么都當成“商業秘密”,誰還買你的東西?政府在稅收方面還如何管理? 任先生在為不公布成本辯護時,稱中美國情不同,中國是土地國有,美國是私有。然而,也正因為如此,中國的商品房成本就更應該公布。從理論上說,土地國有,就是人民所有。商品房價格中含有土地價格的比例甚高。也就是說,開發商在人民的財產上蓋了房再賣給人民,商品房中含有許多人民自己的財產。難道人們連自己所擁有的東西值多少錢也無權知道嗎? 具體而言,公布商品房的成本,有諸多好處。第一個好處,就是保障老百姓的權利。眾所周知,住房的發展和拆遷密切相關,開發商的許多財富是從拆遷中來的。我曾撰文指出,現在是有房產無地產。比如你拆遷鬧市區的民居,算一下人家舊房的面積,就按相應的面積在郊區給人家一棟房,讓人家搬出世代居住的地方。房產補償了人家,地產則沒有補償。因為鬧市區的地價比郊區昂貴得多。公布了房地產成本細目,老百姓可以把不同地價的因素考慮進來,一目了然地了解到他們應該得到什么樣的補償。 第二,官商勾結,市場不透明,是人們對房地產業的一個主要的抱怨。公布成本,能夠抑制權力帶來的腐敗。比如,差不多的一塊地,一個公司500萬元拿下來了,換一家則要1000萬元。這里面有什么名堂?這些細賬公布出來,有利于市場公平。 第三,公布成本,有助于幫助人們對商品房的價格建立一個理性的預期。我一直主張公布成本不應該剝奪企業自由定價的權利。但公布成本后,房地產的利潤率就更加透明,有助于資本市場的發展。比如,如果房地產開發利潤率達到20%,汽車制造的利潤率是10%,大量資本就會流向房地產開發,資本的競爭就會把利潤率降下來,最終使消費者受益。如果房地產利潤率奇高,成為“暴利產業”,卻無其他資本涌入,“暴利”高居不下,公布成本也能更快地暴露體制中導致資本流動阻滯的問題。同時,如果房地產的利潤率并不比其他產業高,消費者就不會奢望房價下落。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強制壓低房價,就會使資本流出房地產業,房子就會更少,房地產漲價的壓力就更大。 具體成本如何核算,這是技術問題。但是,市場開放透明的基本原則卻不容置疑。了解這一點,并不需要先成為房地產專家。我相信,大部分中國人,都是認同和相信市場秩序的。他們不滿的是市場沒有秩序。他們要求公布成本,也是希望建立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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