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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么將招待費計入供水成本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09:17 中國青年報
蔣毅 國家發改委在其網站對《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城市供水價格成本的組成內容,業務招待費、差旅費等均可計入成本。(《京華時報》11月11日) 在筆者看來,國家發改委的《征求意見稿》無疑是水價再次提升的又一次號角,所不同的是,這次的提價給了公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規范城市供水價格成本。 目前國際普遍流行的水價構成,包括水資源價格、水工程成本、水處理成本,以及水管理成本、污水處理成本。而在這幾次的漲價過程中,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就以此為由,重申了“中國的水價普遍偏低,還有上升空間”,甚至一度出現“中國水價只有國際1/3”之類的論述。 那么我國的水價究竟有沒有上漲空間,將業務招待費、差旅費等均計入成本,是否符合自來水作為公共產品的公益性呢?事實上,在我們為自來水價格謀求市場化的同時,我們的公共產品提供者的市場環境卻面臨一種扭曲。一方面,競爭并未真正形成,并沒有市場價格;另一方面,公共產品市場本身又存在了低效的情況。公眾難免為“低效”而付出昂貴的經濟代價。 表面上看,水價每一次提升都召開聽證會,但事實上,每次提價市民都一頭霧水,不明白自來水為何要提價,從而造成水價上調的輿論壓力。更重要的是,我國目前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偏低,資源價格與終端價格的比價很不合理。在這種情況下,讓公眾如何能接受水價將業務招待費、差旅費等計入成本呢? 中國的水價與其他國家尤其是歐美等國相比,的確是不高,但是有一點要注意,在水電煤氣等公共產品的使用背后,兩者公眾所要承擔的生活壓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在國外往往基本醫療不要錢、孩子上學不要錢,老有所養。一家人掙多少就用多少,不用去存款。而在中國,醫療、上學、養老,是咱老百姓不得不顧的后顧之憂。 或許有人認為兩者沒有可比性,那么請告訴我們,我們納稅人的錢又到哪里去了呢?如果說我們納了稅既不能享受到高福利,又不能享受低價的公共產品,我們的權利又該向誰主張呢?供水成本絕不能是筆糊涂賬,因為在它的背后所牽涉到的整個社會公共產品供給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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