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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紅漫:貧富差距能歸咎于富人奢侈消費心態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9:17 每日經濟新聞
馬紅漫 關于奢侈消費過重的問題首次進入國家部委的官方報告。日前,商務部公布了名為《2006年前三季度商品市場運行情況及預測》的報告,該報告特別強調了目前中國商品市場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消費存在較大不均衡現象,“炫耀性消費、奢侈性消費甚至浪費資源性消費趨勢在部分高收入人群中蔓延”。 這樣一個所謂的“不均衡”現象,被某些專家解讀為“有錢花不了”與“沒有錢可以花”,因為在奢侈消費的背后是大多數中低收入者仍然處于解決溫飽的消費階段。 看到這樣的解讀,或許大家都會“心有戚戚焉”,尤其是在貧富差距過大的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但這樣的解讀卻在誤導輿情與民意,因為它把造成貧富差距的原因,全部歸咎于富人的奢侈消費心態,這委實不妥。 回顧經濟學發展歷史,早在18世紀的西方就曾經爆發過類似今天對于奢侈品消費的爭論。當時,伴隨著現代商業社會的逐漸成形,作為這種社會流變的標志,人們的日常生活變得日益講究和精致化了,也即出現了所謂的“奢侈”。對此,很多學者認為“奢侈”已成為一個“最大的社會問題”,也日益成為一個“最大的思想問題”,并予以批判。但是啟蒙經濟學家休漠卻獨樹一幟地為奢侈消費辯護,他認為奢侈消費實際上可以推動商業社會的發展,“既然奢侈品以及對奢侈品的欲望可以激發人們內在的情感,并能自發地鞭策人們去勤勉勞作。那么,奢侈就與富強聯系在一起了”。 各國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1990年,時任美國總統的老布什簽署過一項旨在“安撫低收入美國人”的法令,對奢侈品項目,尤其是昂貴的游艇和豪華轎車征收10%的消費稅。但這項法令最終因為弊端遠遠大于社會效益,僅實施一年便被廢止。即便在中國,今年4月開始大幅度調整的消費稅規定,同樣也增加了對于奢侈品稅收的幅度。但是,半年后出臺的這份商務部報告證明了其效果并不明顯。 事實上,奢侈消費并非等同于惡意浪費,在微觀上它同樣受制于“經濟人”個人理性的約束。從經濟學的觀點來看:當人們的收人一定時,就確定了他們的預算約束。在預算約束條件下,當一個人花錢追求高檔時裝的消費時,他必將減少對其他物品的購買;另一個人沒有去買高檔時裝,而把節儉下來的錢買了書籍和電腦,也是在用一種消費滿足自己。實際上兩人都有某種節儉,只是節儉的內容不同。這是由于兩人的偏好有所不同而已,并不意味著誰的行為和道德更加高尚。 有人基于“邊際消費傾向遞減”的規律,認為富人財富增加會減少增加的消費開支,因此不利于宏觀經濟增長,但實際上,這一規律成立的隱含的前提就是可供選擇的消費對象不變,因此針對富人的奢侈性產品供給增加,由于可以刺激其消費開支,恰恰可以打破這一規律的限制,實現國民消費總規模的增加,有利于宏觀經濟增長的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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