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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林:農村土地到底該不該私有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9:26 新浪財經

  

盛大林:農村土地到底該不該私有化

新浪專欄作者盛大林。(新浪財經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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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大林(盛大林的BLOG),筆名盛晟、蔣正之、霖大圣等,1991年畢業于武漢大學。曾任河南《大河報》首席評論員,現為河南《東方今報》總編輯助理。曾發表雜文、時評、散文千余篇,其中百余篇被《報刊文摘》《雜文選刊》《作家文摘》等轉載,數十篇入選各種版本的年度最佳雜文。曾在《深圳商報》《三晉都市報》《半島晨報》《大河報》等開設專欄。曾獲北京雜文獎一等獎,首屆中國時評大賽二等獎等。出版有《千萬別當真》、《大林白話》(雜文時評集),《毛主席詩詞鋼筆字帖》、《唐宋愛情詩詞鋼筆字帖》等。

  9月18日-9月24日,新浪財經把一周的時間留給盛大林。----編者按

農村土地到底該不該私有化     9月20日  星期三

  文/盛大林

  從2004年起,已經連續三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是關于“三農”問題的。今年的“一號文件”更是發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號召。“三農”工作,可以說是近幾年中央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三農”問題究竟如何破解?有一個問題不時被提起,那就是該不該讓農村土地私有化。

  我認為,農地私有化勢在必行。理由有六——

  一,農地私有化有利于消除城鄉壁壘、打破城鄉二元結構。農村要富裕,必然減少農民的數量。這一點早已是共識。現在農村有大約1.5億的剩余勞動力,其中的大部分在城市或外地打工,但他們很難真正脫離農村,因為他們都還有“責任田”。對于很多打工農民來說,這份“責任田”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看似一份財富,卻有無法變現,實際上成了城鄉之間一道無形的壁壘,也成了限制農民個人自由的枷鎖。“責任田”還像是貼在農民身上的一張標簽,使他們在“身份”上與城里人迥然有別。有沒有“責任田”,是“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主要區別。這種戶籍管理上的二元體制正是城鄉二元結構的基礎。要打破城鄉二元結構,首先必須消除“身份”上的差異,解除土地給他們帶來的束縛。

  二,農地私有化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產權明晰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在城鎮,集體經濟基本消失,中小型國有企業以明唽產權為核心的改制也接近尾聲,大型國企的改制也是早晚的事兒。但農村土地的產權卻在村民與村民之間、村民與村組之間不斷地變換。雖然中央規定農村土地承包“30年不變”,但由于婚喪嫁娶、生老病死、人口外流等原因,土地承包的不斷“調整”不可避免,而且“30年不變”總還是要變的。市場經濟體制以市場主體的多元化為基本,天然地排斥集體所有等公有制形式。因此,要明晰土地的產權,并在農村建設市場經濟體制,必須打破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制,把土地的所有權落實到農民手中。

  三,農地私有化有利于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業現代化的前提是規模化和集約化。但聯產承包責任制卻是平均主義的配置。雖然承包制下也可以進行土地的流轉,但這種流轉要受到很多限制。這種“大鍋飯”式的土地制度,不僅不利于不擅于農業生產的農民向城鎮轉移,也不利于善于經營土地的人大展拳腳。中國的人均占有土地越來越少,必須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的效率,這就需要市場來對土地資源進行優化配置。從世界范圍看,沒有一個實現了農業現代化的國家是實行土地公有的;而土地沒有私有化的國家,比如中國、朝鮮等,農業都相當落后。早在1943年,毛澤東就發現“在農民群眾方面,幾千年來都是個體經濟,一家一戶就是一個生產單位,這種分散的個體生產,就是封建統治的經濟基礎,而使農民陷于永遠的貧苦。”在建國之后,我國也曾進行過土地私有化的改革。只可惜這種改革被緊隨而至的各種政治運動所顛覆。

  四,農地私有化有利于保護農民利益、提高農民收入。多年來,地方政府及

開發商利用征地制度中的“漏洞”,采用“低進高出”等手段,大肆侵占農村集體土地,使農民的土地權益凈流失至少2萬億元以上。農地和農民之所以如此任人宰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農民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地方政府及商家只需要擺平村組的干部就可以了。一方面是農民的權益大受侵害,一方面卻是農民的收入低下。從數據上看,目前中國農民與城鎮職工年人均收入的比例是1:3.1;實際上,這個比例可能達到1:6。懸殊的收入差距是橫亙在城鄉之間的一道鴻溝。統籌城鄉發展,就必須大幅提高農民收入。近年來,隨著農業稅的逐步減免以及農民品價格的逐漸提高,農民的收入增長較快,但農民收入的增長速度仍然低于城鎮居民,因此城鄉收入的差距還在繼續擴大。如何才能縮小這種巨大的差距?把土地分給農民可能就是一條捷徑。對于那些想離開農村的農民來說,賣掉土地就會得到一筆可觀的收入,從而得到在城鎮創業、定居的“第一桶金”。當然,在遠離都市的農村,由于土地的市場價值不大,專賣土地的效果可能不太明顯,但土地仍然是農民最大的財富。

  五,農地私有化有利于土地保護、提高土地利用率。在歐美國家,化肥已經不再使用,因為長期大量地使用化肥,會導致土壤的板結,嚴重破壞土地的墑情。但在中國,化肥卻還在大行其道。并不是農民都不懂這個道理,主要就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現在承包的土地并不屬于自己,保護它只能是“替他人做嫁衣”。此外,由于我國的土地產權長期模糊不清,還造成大片國土沙漠化、水土流失加劇、森林覆蓋率下降、生態環境惡化。近年來,土地撂荒的現象也越來越多。這種在外國專家看起來不可思議的情況之所以發生,主要就是因為一些農民既不想種地又難以處置它。“有恒產者有恒心”。如果土地實行了私有,那么農民就會更加珍惜土地,就會加大對土地的投入,從而提高農業的生產力。

  六,農地私有化有利于控制人口的增長。現在,城鎮的人口增長已基本得到控制,而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的效果卻不理想。為什么城市居民寧愿少生而農民卻愿意多生?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城里人多生孩子所產生的負擔都要自己來扛,而農民多生孩子卻可以把一部分負擔轉嫁給集體及同村村民。因為孩子出生后,村集體組織就必須勻出一份土地給他。所以,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制在客觀上助長了“超生”。

  農民私有化既然有這么多的好處,為什么還有人反對呢?他們的理由是什么?

  最主要的理由是“土地是農民的保障”。持此論者擔心,農民賣掉土地后,花完了錢又創業無成,會成為無地、無業、無收入的“三無農民”,由于農民沒有社會保障,這樣的“流民”可能成為社會的負擔,甚至危及社會穩定。這種論調的邏輯前提就是“農民沒有社會保障”,而這個前提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沒有社會保障的農民賣地后可能淪為“流民”,為什么不讓農民也享受社會保障呢?農民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本來就不公平,然后又因此不把土地的所有權交給農民,這不是雙重的不公平嗎?再者,農民都那么傻嗎?絕大多數農民應該都明白:土地是自己的命根子,如果沒有經過慎重的考慮,也不會輕易賣掉土地。其實,“責任田”對農民的保障能力也是非常弱的。君不見,很多有“土地保障”的農民上不起學、看不起病嗎?

  另一個重要理由來自意識形態。有人認為一旦土地私有化,就會重新出現大地主和雇農、佃農等。這是思想僵化的表現。“地主”肯定會重新出現,出現了又怎樣呢?和“地主”一樣,“資本家”也曾經被視為洪水猛獸,也曾經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現在不也重出江湖了嗎?既然可以接受“資本家”以“民營企業家”的面目重新出現,為什么就不能接受“地主”以“農場主”等面目出現呢?

  綜合以上兩種意見,我發現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持此論者在考慮問題的時候總是根據兩個標準、兩套邏輯,即城市可以怎么樣但農村不能怎么樣、城市是這樣的但農村不是這樣的等等。這種“二元思維”與“二元體制”可以說一脈相承。如果根據這種思維模式制定農村政策,那么城市與鄉村永遠是兩重天、城鄉二元體制永遠也得不到根本改變。

  “統籌城鄉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這就要求我們在設計制度時,要把城市和農村作為“一盤棋”來考慮。誠然,目前的城鄉之間確實有一道壁壘,而且還很高。但這堵墻正是我們要拆除的,不能因為這堵墻還存在就延續以前的“雙重標準”。要拆除這堵墻,城鄉之間應該朝著一個方向靠攏。只有城鄉發展水平接近了,壁壘才會消失。如果繼續執行“雙重標準”,那么這堵墻只會越壘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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