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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迅雷:廳局級享受的卷煙 官本位的商業性滲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10:44 新浪財經

  徐迅雷

  “年度最佳廣告獎”,建議頒發給這一則卷煙廣告:在南京市機場高速公路上,豎著某卷煙廠的一塊廣告牌,上頭赫然寫著“至尊南京——廳局級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煙廠生產的卷煙,每包售價100元人民幣。(9月10日《人民圖片網》)

  你不能不佩服這個廣告的創意能力:昂貴的卷煙、高檔的享受——這享受用什么“東東”能夠形象詳明地表白?“廳局級”!一方面,廳局級作為權力寶座,本身是高級享受;另一方面,廳局級能夠抽得起這百元一包的香煙,說明享受之高級。老百姓想到廳局級的寶座上坐3分鐘是不可能的,而抽一支這百元香煙,就能獲得大約3分鐘的高級享受,趕緊買了抽吧!你說,這廣告不是很絕嗎?

  然而,這樣的“絕品”廣告,是一種典型的“官本位的商業性滲透”。由于做“官”能帶來巨大實惠,促使“官本位”成為商業價值觀之一;由此可見,

傳統文化中“官本位”思想在商界的侵蝕、復制能力實在很強。而這種商業性的“官本位”,與現代“工商文明”是格格不入的,但為了逐利,什么“工商文明”,人家顧不得了。

  “官本位”為何能夠輕易滲透到煙草行當?一個原因是,煙草與官員原本就是“近親”。煙草與官場本來就密不可分,要知道,各地煙草領導人皆是不同級別的官員。也正因如此,拿“廳局級的享受”來為昂貴卷煙做廣告,實在是“恰到好處”。正如有網友所說的:“這則廣告才叫實話實說”。至于有網友憤憤地說“抽這個煙的人用自己買嗎?自己的錢舍得嗎”,那是另一種煙草與官員的聯姻方式。

  “煙場”為何形同“官場”?這背后,原本就有壟斷權力的魔力在作祟。經過多年的“經營”,煙草行當早已建立了“政、企、商結合,權、錢、利互動”的“社會機制”——“煙場”很快就被操練成“官場”了。你看,在“煙草王國”云南,就“出產”了褚時健、陳傳柏、魏劍三個因貪污腐敗而落馬的卷煙廠廠長,他們可都是有著官場級別的;官場作風和官場做派,甚至腐敗的方式,都成了他們在商場充分使用的“套路”。

  煙草向來“我行我素”,這就是一種“官本位”的“商場版”。譬如,曾經有法律界人士質疑香煙不標保質期、不標生產日期,說這是“四部法律管不住一包香煙”:《煙草專賣法》第1條就明確規定“提高煙草制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產品質量法》第4款規定“限期使用的產品,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和《食品衛生法》第21條也有相關規定。但這個“特殊行業”就有這樣的“特殊慣例”,它就是不按照法律辦事,看你奈何!煙草作為壟斷專營的行業,一直來很爽;煙草不能做廣告,但是一直在變著戲法到處在做,這也是公開的秘密。不久前有消息說,國家發改委官員表示,《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在中國生效5年后杜絕所有煙草廣告(2月9日《第一財經日報》)?磥磉@個也只是存在于理論、擺放于公約,只要“煙場”與“官場”不分家,你就永遠不能當真。

  不久前,原中組部部長張全景在接受記者專訪時坦言:現在中國政治上的一大弊端是“官多為患”;一個省有四五十個省級干部,幾百個乃至上千個地廳級干部,一個縣幾十個縣級干部,可以說古今中外沒有過(見《瞭望東方周刊》2006年第34期),F在,透過這個“廳局級的享受”的卷煙廣告,我們還真看到了“官強為患”、“官意為患”。

  以官僚制為特征的“官本位”,其商業性滲透越強,對商業經濟的危害就越大,致使我們距離“工商文明”就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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