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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軾:我們到底交了多少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9:44 《新青年·權衡》雜志

  □ 茅于軾 著名經濟學家

  今年上半年稅收增加到兩萬億元,增長的比例,像過去一樣,比GDP的增長幾乎加倍。這樣長時間的、非正常的稅收增長大家有什么感受?我猜想大多數人會說:沒什么感覺。這似乎是一個好現象,大家交了更多的稅,可是誰都沒感覺—這不能不說是我國征稅機關的管理高明。

  城市的職工大多數都交過個人所得稅。交這份稅都覺得很心疼,自己交了多少稅心里很清楚。但是個人所得稅在全部稅收中只占一個很小的比例。拿2004年來講,全年的個人所得稅是1737億元,而稅收總收入是24165億元。個人所得稅只占稅收總收入的7.2%。那么其余92.8%的稅是誰在交呢?

  答案還是老百姓。不過大多數人并不明白自己在繳稅。事實上任何一樣消費,不管是在超級市場買東西,還是用電交電費,打電話交話費,里面統統都有稅。只不過你不知道而已。國外一般把價和稅分開,居民花的錢里多少是價,多少是稅,都很清楚。而在我國,有意無意地把價和稅混在一起,所以大家搞不清自己交了多少稅。黨和政府的一切開支都是由大家所交的稅款維持的,所以說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這話不是光說說而已,而是貨真價實的。

  有人會問:除了

個人所得稅,其他的稅是怎么交的呢?

  舉例說,假定因為用電,我交了100元電費。這100元扣除17%的

增值稅,其余的83元成為電力公司的收入,用于支付各種成本,如開工資、買原料等。其中開工資這部分又變了別人的收入,又拿去交電費,超市買東西等等。他所交的電費又有17%成為政府的稅收。如此循環不已。

  企業用來買原料的這部分開銷也有一部分成為生產原料企業的工資。如此追究下去,所有的成本最后都歸結為個人的收入,有的是以工資的形態、有的是以獎金或利潤的形態存在。這就應了那句話“所有的價值都是勞動所創造的”。個人的收入最終都要消費掉,有的是當今的消費,有的是由儲蓄轉為將來的消費。

  這樣看來,我們個人到底交了多少稅是很難說得清的,除非能夠把每個人的每一項消費都加以跟蹤—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從總體來看,稅收是和全國人民所生產的價值總量有關,也就是和國內生產總值有關。目前國內生產總值中有20%的價值被政府征稅征走了,剩下的才是我們的可支配收入。所以所征的稅收不是我們收入的20%,而是25%。比如價值總量是100,征稅20%即20,剩下80是大家的收入。20是80的25%,就是說征稅是收入的25%。

  如果我一年的收入是40000元,那么我一年為國家上交的稅收是該數的25%,也就是10000元,其中包括了我所交的個人所得稅。這是就一般情況而言,是一個總平均的數字,未必確切適合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但大體上不會錯。

  明白這一點有很重要的政策意義。每個人在創造勞動收入的同時,也在為國家創造稅收。所以一個地方政府增加稅收的最好辦法是增加就業,幫助百姓賺錢。百姓多賺了錢就會多消費,每一項消費國家都從里面收了稅。如果增加一個人就業,假設每月工資1000元,一年12000元,國家所征收的稅就是它的四分之一:3000元。所以國家應該為能夠增加就業的各種活動提供優惠,比如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到農村招工、保護工作崗位等。每增加一個就業國家補貼幾千元并不虧本,當年就能夠收回。第二年如果這個人繼續在崗位上,國家就能繼續收稅,不必再對增加就業作補貼。所增的稅收是國家的純收入了。

  可惜的是我們的一些地方政府似乎不太明白這個道理。一方面想增加稅收,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幫助百姓賺錢增加收入。對許多賺錢的活動橫加干擾,比如把馬路邊擺小攤的趕盡殺絕,對注冊辦企業的多加刁難,用各種罰款嚇唬從事經濟活動的人—甚至不僅僅是嚇唬,而是直截了當地阻擋。一般政府對招商引資有興趣,但不知道小商小販同樣能夠創造價值,幫助政府增加稅收。如果考慮到百姓最盼望的同樣是多賺錢,政府就應該幫助大家賺錢。這是既有利于百姓、又有利于政府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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